2022-06-1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广东省国道G539线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南澳联络线一期工程)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22ZC0015
项目名称:国道G539线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南澳联络线一期工程)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7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道G539线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南澳联络线一期工程)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371,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国道G539线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南澳联络线一期工程)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37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道G539线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南澳联络线一期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和全部服务履行完毕之日终结(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止的服务期限为36个月,若该服务超期不超过12个月的,合同价不得调整;超过12个月,超出部分双方再另行协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2022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道G539线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南澳联络线一期工程)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道G539线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南澳联络线一期工程)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为国道G539线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南澳联络线一期工程)提供施工服务的供应商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6日至2022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4楼4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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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48号
联系方式:0754-88258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址: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4楼402
联系方式:0754-82770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工
电话:0754-82770097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2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