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67.1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 EPC(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l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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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EPC(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 已由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
(2023〕1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建设资金来
自市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EPC(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的龙盛涌涌口,拆除原有龙盛水闸
泵站,于龙盛涌涌口处重建。水闸净宽5m,设计过闸流量6.55m3/s,泵站设计排涝流量为3.8
m³/s,总装机容量为 220kW.
龙盛水闸泵站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1级,次要建
筑物级别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4级。
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实施内容有最终的决定权,中标人对实施内容的调整、工程量的
变化不得有异议,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上述工程变更不会予以额外的补偿。
2.3 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2467.190047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总价1931.441843万元(其中建安费1861.976661万元,设计费
69.465182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6 招标内容:
(1)工程设计部分: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
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2)工程施工部分: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
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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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
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
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
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2.7计划工期:
2.7.1、总工期控制目标:预计2024年7月30日前竣工验收并移交使用。
2.7.2、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设计图
纸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送相关部门评审。
2.7.3、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7.4、提交结算: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按区财政评审的时限要求,
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工作。
2.7.5、开工,从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_【3.2.1】及【3.2.2】资质。
3.2.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
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
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2.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
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1个施工任务方,1个设计任务方),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
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
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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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仁务方提供):须具有
水弄: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B类)。
3.5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
级工程师职称。
3.6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有效期内水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
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②投标登记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被
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
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③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
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的社会保
险证明(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的印章,并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社保
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
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
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④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⑤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
二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参与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香港企业、香港专业人士
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香港企业、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
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
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7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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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
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
记,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⑤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招标项目监理人的;
(3)为本招标项目代建人的;
(④)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⑥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3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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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
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
时间为准。
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3年 月 日时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
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3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 月日时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
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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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水匆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7.1.2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广州市荔湾区东激大墩120号
7.1.3授权代表:王工 x^
7.1.4电话(手机)号码:020-8197857344"
7.2 招标代理机构
7.2.1名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7.2.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十一层1108房(仅限办
公)
7.2.3授权代表:黄工
7.2.4电话(手机)号码:020-81779587
7.2.5传真号码:
7.2.6电子邮箱:/
7.3 交易服务机构
7.3.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7.3.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铣
7.3.5网址: http://www.gzggzy.cn
7.4 招标管理机构
7.4.1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
7.4.2监督电话:020-81512250
7.4.3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荔湾区上市路太和街2号
8.关于投资控制
8.1本项目以中标价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中标下浮率作为结算依据;
8.2设计费包含施工图设计费、施工图预算费、竣工图编制费,中标后,基本设计费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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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审定的概算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
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取,并乘以(1-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①施工图设计费是按经
审定的基本设计费的55%计取,②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经审定的基本设计费的10%计取,③竣工
图编制费用按经审定的基本设计费的8%计取;
8.3 本项目设计费、工程建安费结算价最终以相关部门审定价为准。
8.4 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建设管理单
位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都不予补偿。
9.其他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
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
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电话:020-81978573;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教大墩120号。
(5)依据穗府办规(2017〕5号《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
规定: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
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
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6)本工程不设中标单位经济补偿。
(7)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佛山地质工程
勘察院。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
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关于投诉的处理: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文件中列明被禁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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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
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为不属实的恶意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
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
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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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如联合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龙盛水闸泵站重建工程EPC(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
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
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招标项目代建人的;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12)最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承担的工程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
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且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
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实有违法行为。
(15)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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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
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
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
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
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
规定。
八、如我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公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资
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
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除按招标文件或合
同约定自愿接受招标人的处理外,还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或相应行政处罚,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
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若为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人代表
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
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
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
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
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
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为整个项目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
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主要负责 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联合体投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或删除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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