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环境空气氟化物采样器询价公告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拟对采购环境空气氟化物采样器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完善环境空气氟化物监测工作,现需要采购三台环境空气氟化物采样器。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之相关标准,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并提供二年质保;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投标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四、评审方法、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满足所有采购要求,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单位。总预算3.6万元,报价超过总预算为废标。
五、项目内容
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所采购物品须符合规定的名称、数量、参数、技术性能等信息要求,详见附件。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
七、投标方式及时限
(一)投标文件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报价单、资质及其他公开询价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二)本次投标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按照时限要求邮寄或直接送达(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按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三)邮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0号(环保局主楼306室);(联系人:齐工;电话:13955604607)。
(四)截止时限为2024年5月22日17:30。
八、评标定标
(一)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开标地点为安庆环境监测中心3楼会议室。
(二)本次评标按照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原则上与第一名签订合同;如第一名放弃或经标后审查虚假应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顺延和第二名签订服务合同并以此类推。
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5 月20日
附件:技术参数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完善环境空气氟化物监测工作,现需要采购三台环境空气氟化物采样器。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之相关标准,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并提供二年质保;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投标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四、评审方法、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满足所有采购要求,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单位。总预算3.6万元,报价超过总预算为废标。
五、项目内容
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所采购物品须符合规定的名称、数量、参数、技术性能等信息要求,详见附件。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
七、投标方式及时限
(一)投标文件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报价单、资质及其他公开询价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二)本次投标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按照时限要求邮寄或直接送达(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按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三)邮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0号(环保局主楼306室);(联系人:齐工;电话:13955604607)。
(四)截止时限为2024年5月22日17:30。
八、评标定标
(一)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开标地点为安庆环境监测中心3楼会议室。
(二)本次评标按照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原则上与第一名签订合同;如第一名放弃或经标后审查虚假应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顺延和第二名签订服务合同并以此类推。
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5 月20日
附件: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货物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环境空气氟化物采样器 | 设备需符合标准: HJ955-2018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618-2011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 HJ/T 374-2007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1、主要参数要求 1.1设备须取得中国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整机需防水、防尘 ,可保证雨、雪、扬尘、重度霾天气正常工作; 1.2满足玻璃纤维滤膜、乙酸硝酸纤维滤膜(氟化物)、过氯乙烯膜 (重金属)、PTFE (聚四氟乙烯)及石英滤膜采样要求; 1.3选购不同的采样头,可实现对TSP/PM10/PM2.5/氟化物/空气重金属/SVOCs的采集;空气氟化物采样头为标配; 1.4流量适用范围广,可满足16.7L/min、50L/min、100L/min等常规流量点的设置; 1.5支持USB数据导出,内置大容量数据存储器,具备瞬时数据存储功能; 1.6自动测量大气压力和温度,自动计算标况体积; 1.7采样过程中断电数据自动保护,来电后继续采样; 1.8可定时采样、间隔采样、24小时连续采样; 二、技术指标 2.1采样流量:(10~130)L/min,分辨率0.1 L/min, 最大允许误差±2.0% 2.2环境大气压:(60~130)kPa,分辨率0.01kPa, 最大允许误差±0.5kPa 2.3带载能力:50L/min流量时,克服阻力20kPa 三、供货要求 主机(含包装箱)、空气氟化物采样头、TSP/PM10切割器、标定接嘴16.7L阻尼接丝、乙酸硝酸纤维滤膜(100片/台,共300片)、三脚架、电源线、校准证书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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