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霍邱县土地矿产勘测站测绘用无人机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NHH-2021002
3、招标方式:询价
4、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4月1日
5、开标日期:2021年4月8日
二、第一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合肥硕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候选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1166号恒盛皇家花园2幢3004
成交金额:288000元整
三、采购人名称:霍邱县土地矿产勘测站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64-601899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鸿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光明大道486号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18919770414
公告期限: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8月10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鸿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6080158)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特此公告。
霍邱县土地矿产勘测站
安徽鸿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