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0+000至12+852(含宣威支渠、龙山支渠)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9484.87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52260020240006vf001001
预算金额29484.87万元
招标公司贵州水投宣威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1889233269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18185002203
中标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29484.87万元
中标联系人何涛
公告正文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水投宣威工程有限公司 的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0+000至12+852(含宣威支渠、龙山支渠)施工E52260020240006VF001001 已于2024年12月19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结果公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水利厅)(电话:0851-85933710) 投诉。
招标人: 贵州水投宣威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892332696)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8185002203)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评审得分: | 93.0900 |
投标报价: | 29484.875(万元) |
质量: | 工程质量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中关于优良标准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约48个月 |
项目负责人: | 何涛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152201820190063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评审得分: | 92.9300 |
投标报价: | 29603.518818(万元) |
质量: | 工程质量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中关于优良标准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约48个月 |
项目负责人: | 朱宝鑫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豫1412007200805967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评审得分: | 92.7200 |
投标报价: | 29478.674318(万元) |
质量: | 工程质量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中关于优良标准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约48个月 |
项目负责人: | 王保国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陕1612018201902265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结果公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水利厅)(电话:0851-85933710) 投诉。
招标人: 贵州水投宣威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892332696)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8185002203)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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