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阳市人民医院食品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8/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干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
标书截止时间2018/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13
公告正文
阜阳市人民医院食品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AHHXZB-2018-061

采 购 人: 阜阳市人民医院 (单位盖章)

2018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3

一、招标公告……………………………………………………………3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三、供应商须知…………………………………………………………9

四、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13

五、评标办法 ……………………………………………………………15

六、合同格式 ……………………………………………………………20

七、合同特殊条款……………………………………………………23

八、采购需求………………………………………………………………24

第二章 投标文件…………………………………………………………25

一、投标函……………………………………………………………26

二、投标人诚信承诺书………………………………………………………27

三、开标一览表……………………………………………………………28

四、货物分项报价表…………………………………………………29

五、技术规格响应表………………………………………………………30

六、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31

七、货物服务技术方案……………………………………………………32

八、资格证明文件………………………………………………………33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

安徽华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阜阳市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 阜阳市人民医院食品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AHHXZB-2018-061

2、项目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食品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阜阳市人民医院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及仓储能力(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本项目招标文件从 2018 年7月6日至 2018 年7月1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天8:00-11:30;14:30-17:30时在安徽华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路万方广场3#楼12层1205室)公开发售,询价文件、资料500元/份,售后不退,并领取收据,开标时未提交收据,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13 日 15 时整;

2、开标地点:阜阳市一道河路(南二环电视台东200米)万方广场3#1205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开标时间。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阜阳市一道河路(南二环电视台东200米)万方广场3#1205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阜阳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fysyy.com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阜阳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谢干事

电 话:0558-3010013

(二)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华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一道河路(南二环电视台东200米)万方广场3#1205室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558-2228868 18226261117

电子邮箱:675530358@qq.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2018 年 7 月 5 日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阜阳市人民医院食品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AHHXZB-2018-061

2

采购人: 阜阳市人民医院

3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华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558-2228868 18226261117

地址: 阜阳市一道河路(南二环电视台东200米)万方广场3#1205室

4

供货地点:合同约定

供货期限:合同签后 5 天

质保(保修)期:60天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招标范围: 详见采购需求

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6

投标保证金: 捌万元整(:80000.00元)

缴纳方式:开标前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需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其余无效

保证金收取单位:

安徽华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王路支行

帐号:12517001040014494。

注: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备案后无息退还。

7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自身产品市场价的95%

8

报价文件递交至:阜阳市一道河路(南二环电视台东200米)万方广场3#1205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13 日 15 时整,过时递交的拒收。

9

报价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密封提交,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0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11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递交报价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2

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整,中标通知发出后 7 天内,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号,合同完成后且无其余纠纷后7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13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4

招标代理费用:陆万元整(¥60000 元)。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15

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由业主确定具体产品不得以次充好。

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1.2.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4“成交商”系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3.投标费用

1.3.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4.合格的供应商

1.4.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1.4.2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1.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1.4.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1.4.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勘察现场

1.5.1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1.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6.知识产权

1.6.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6.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7.本次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2.1.1招标公告;

2.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供应商须知;

2.1.4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2.1.5评标办法;

2.1.6合同格式;

2.1.7采购需求;

2.1.8投标文件格式;

2.1.9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2.3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5.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进行澄清与修改

2.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诚信承诺书;

(4)货物分项报价表;

(5)技术规格响应表;

(6)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7)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8)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3.1.2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3.1.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3.1.6开标后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以“标段”为报价的基本单位。并以“标段”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

3.2.2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3.2.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3.2.5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3.2.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3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3.3.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3.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3.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3.3.3.1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3.3.3.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3.3.3.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3.4.投标保证金:按前附表规定执行。

3.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违反投标人诚信承诺书中承诺的。

3.4.2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按照阜政办【2015】21号文件执行。

3.5.投标有效期

3.5.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5.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3.6.投标文件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当投标文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制作、装订、密封要求:

见须知前附表

4.1.2 供应商可以投其中一个标段、几个标段或全投,但各标段必须单独做投标文件、单独封装、单独报价。

4.1.3供应商提供的彩页和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4.1.4每标段的货物均不能拆开投标,必须对该标段的全部货物投标。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5.1开标

5.1.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1.1.1宣布开标纪律;

5.1.1.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

5.1.1.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1.1.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确认无误后开标。

5.1.1.6按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供货日期)及其他内容,并现场记录;

5.1.1.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1.1.8公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5.1.1.9开标结束。

5.1.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出具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并当众宣布审查结果。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

审查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提交资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基本开户许可证

持有合法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

 

提供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人员签字:

评 审 时 间: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5.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2.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2.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评标

5.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3.2符合性评审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供应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5.3.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无效:

5.3.3.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3.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3.3.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3.3.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3.3.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3.3.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5.3.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3.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3.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3.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3.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4废标处理

5.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5.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5.4.2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按照本《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报财政部门批准前采购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5.4.2.1评标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5.4.2.2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

5.4.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是否有供应商质疑及质疑处理情况的说明.

5.4.2.4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五、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一、采购人负责抽取组织不少于 5 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二、本次评标、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中评标定标办法,对各包段投标人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然后对各包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二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终各包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投标人的得分高低排序为依据,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分值和报价均相同,按技术指标的优劣选择中标候选人。

三、定标方法

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或依法重新招标。

四、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网站进行公示。

附表一:符合性评审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等一致

2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4

供货日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

5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

6

营业执照(副本)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基本开户许可证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填写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

承诺函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附表二:综合评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标内容及标准

投标报价分

( 满分 30 分)

1

投标报价

( 5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加权平均值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5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加权平均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50 %)×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N为:种类

X为:下浮率

Y为:占权重值的百分比

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为:(X?×Y?+X?×Y?+......+Xn×Yn)/N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技术评审(满分70分)

1

生产经营场所及仓储能力(满分20)

投标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低于1000㎡-3000㎡和低于400㎡的仓储能力的得分5 分;投标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少于3000-6000㎡及不少于1000㎡的仓储能力的得分 10 分;投标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少于6000-10000㎡及不少于1500㎡的仓储能力的得分 15 分;投标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少于10000㎡及不少于2000㎡的仓储能力的得 20分 。(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企业经营年限得分(该项最高分10分)

截止开标时间,营业执照办证(即经营)时间满2年的得2分,满3年的得4分,满4年的得8分,4年以上的得10分;2年内不得分。

3

类似业绩(满分20分)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内具有跟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单位(1000人以上)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得5分,最高得20分。

注:1、以上记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以上所涉及的证件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该项证件;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货物类采购合同(参考)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 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签订合同前:必须将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整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号,合同完成后且无其余纠纷后7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总合计

大写: 小写: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 按部颁标准执行;(3)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的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正式标准。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上门;(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

3、产品交货期限:

第四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在乙方提供货物,验收合格后,由 支付相应的货款。

货款支付方式:供货完毕,验收合格支付 合同款,如无质量问题,余款于 个月内付清。

第六条 验收方法

乙方提供货物后,在 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中心保留参与本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中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经集中采购机构见证和财政部门备案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 份。

第九条 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乙方应提供完善全面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采购中心将根据甲方的请求在进行事实调查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

1、保修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 年,保修期从 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 小时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 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阜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交货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及其效力

下列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1)采购文件;(2)报价文件;(3)通知书… …

第十二条 其他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叁页,壹拾叁条。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七、合同特殊条款

八、采购需求

采购目录

数量.(人)

占权重值的百分比

各类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 、蛋糕

3000

20%

日用百货

3000

20%

针织仿品

3000

10%

洗涤用品

3000

10%

文体用品

3000

10%

皮革制品

3000

10%

家用电器

3000

10%

其他

3000

10%

第二章 投标文件

(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售后服务等工作)投标下浮率为加权平均值的 %。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货物调试,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5、我方承诺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记录等问题。

供 应 商: (公章)

日 期:

二、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1. 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次投标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否则,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3.本次招标如我方为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5、我方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6、我方达不到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参与投标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参与投标的,同意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处理。
    7、我方参加投标决不故意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如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等)。否则,同意视为串通投标进行处理。
    8、我单位作为投诉人投诉时,投诉书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与我单位数字证书(CA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他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9、如监管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不是同一人所签或对签字有疑议时,投诉人应在被告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让其法定代表人到监管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字迹辨认和鉴定,否则视为投诉人弄虚作假。

10、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方还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1至3年内不参与阜阳市人民医院交易活动,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编号

所投的包号、包名

主要品牌/型号

投标报价

第 包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元):

免费保修期

项目完工

时间

合同签字日后 完工(或交货到现场)

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备注

备注:1、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2、所投包号较多时可自行扩展表格。

四、货物分项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其他费用

合计

五、技术规格响应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填写

响应情况

技术参数

数量

技术参数

数量

注意: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所投产品或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投标人填写”栏中,

2、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

六、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填写

偏离及影响

响应情况

证明文件页码

备注:商务部分指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业绩、信誉等

七、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一)投标人简介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二)产品质量承诺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三)供货、调试方案的基本考虑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四)培训及售后服务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五)其它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四)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符合招标公告、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能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良好品质的其他证明文件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意见

本次招标文件,我们确认。我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人: 阜阳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谢鹏军

电 话: 181055858288

(单位盖章)

2018 年 7 月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华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梁 工

联系电话:0558-2228868 18226261117

(单位盖章)

2018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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