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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分公司、青岛炼化公司、长岭分公司独家采购加氢催化剂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吕化中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系统
查看独家采购公示详情
关于广州分公司、青岛炼化公司、长岭分公司独家采购加氢催化剂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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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广州分公司柴油加氢改质装置、青岛炼化公司加氢裂化装置、长岭分公司加氢转换装置。(物资名称、编码、明细见附件)

二、独家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山东公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加氢精制催化剂具有更大的空隙率和更高的反应活性,可降低床层压降,提高容杂质能力,温度敏感性好、具有更多的大孔结构,可沉积更多的硅杂质,提高催化剂的稳定性并有效的延长了使用寿命。

三、生产商、签约商名称及地址

生产商、签约商:山东公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胜利路34号

 四、相关单位、人员及联系方式

1.采购决策单位:燃料与化工部 吕化中 010-59963505 wzlvhz@sinopec.com

2.采购执行单位:招标与执行部  卢芳利 010-59963536 wzlufl@sinopec.com

3.用户单位:

长岭分公司    谭拥政       电话:0730-8452418    邮箱:gyc_tyz.clsh@sinopec.com

广州分公司     吴  伟   电话:020-62124710    邮箱:wuw.gzsh@sinopec.com

 

青岛炼化公司   陈  建   电话:0532- 86915807  邮箱:chenjian.qdlh@sinopec.com

 

 

五、公示期及联系方式

1.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2.公示联系人:汤晓峰 wztangxf@sionpec.com

六、相关要求

1.公示内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下方“反馈意见”栏填写意见,或向公示联系人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栏空白且未收到其他反馈,视为无异议。

2.公示期满后,公示发布单位通过邮件形式,向公示联系人索取书面“公示结果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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