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项目四工区四工区采购招标
(爬锥)
招标编号:TJDQJ-LHDQ-20241002
1. 招标条件
1.1新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项目已由业主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六横跨海大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爬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5) 《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大桥局工管〔2020〕12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起自六横岛西南侧,干岩村外干岩南侧,项目起点桩号为K0+000,设置干岩互通与孙干公路、外涨线连接,路线经小郭巨围垦区,在火烧山嘴入海,设置双屿门通航孔桥跨越双屿门水道,在佛渡岛登陆后设置佛渡互通,随后路线向西入海,设置青龙门通航孔桥跨越青龙门水道,在梅山岛登陆后,实施梅山互通的二期主线部分和舟山方向的两条匝道,路线终点桩号K19+402,路线全长18.782公里。全线共设主线桥梁约17764m,其中特大桥约16877m,包括积峙桥(全长5486.391m,预制T梁+组合梁)、双屿门通航孔桥(486+1768+628,双塔单跨吊钢箱梁悬索桥)和青龙门通航孔桥(119+231+76+756+231+119,三塔双索面斜拉桥),大桥约887m/2座;设互通2处,匝道收费站1处,主线收费站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交警和路政管理用房各1处、超限检查站1处以及必要的综合用房等设施。
2.2招标内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到站 | 收货人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PZ-01 | 爬锥 | M42-D26.5 | 详见图纸规技术格书 | 套 | 10944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册子岛钢筋加工场 | 缑亮 | 0 | 0 | |
爬锥 | M24 | 套 | 6260 | |||||||
六角螺栓 | M42 | 套 | 1104 | |||||||
爬锥组件 | M25螺栓(8.8级)+D25锚 | 个 | 1728 | |||||||
爬锥组件 | M32 | 个 | 1020 | |||||||
爬锥组件 | M30螺栓(8.8级)+D32锚筋(45#) | 套 | 72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ISO9000认证等,若涉及专利的,须有相关专利授权;
3.2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4其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5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具体资格要求”。
3.6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7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2.2条,开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号。为了保证采购的严肃性,凡是中选后放弃的供应商,不再允许参加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集中采购,同时提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3.8物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5)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 1 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供应商具体资格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营业范围 | 生产能力 | 财务能力 | 质量保证能力 | 其它 |
1 | 爬锥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 生产商拥有相应的资质和生产设备。 | 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外审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至 2023年度(至少提供连续两个年度) |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 或以上认证;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三年(2021、2022、2023)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产品相应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两个年度且每年至少一份。 | 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经销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日至2024年10月8日,每日8:00-11:00或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将电子邮箱地址和投标申请表(见附件)、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2273391265@qq.com,招标单位核实信息无误后于2024年10月23日15时30分前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电子邮箱中。
由于其它原因导致招标人停止本次招标,招标单位仅退还投标人购买本次招标文件款,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24年10月8日14:30前将扫描件发送招标单位电子邮箱,过时将不受理。
4.3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单位将以电子邮件形式于在2024年10月23日15:30前答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15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15时30分,地点为线上开标。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四工区
联系人:缑亮 电话:18591986088 电子邮箱:2273391265@qq.com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日
附件1: 采购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招标项目名称 | |||
资质等级 | 招标编号 | ||
包件编号 | 参与物资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传真电话 | ||
单位网址 | 电子邮箱 | ||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在熟识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如我公司中选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附合同条款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我公司愿意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最终报价总价10%。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投标人同意由招标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招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招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选,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选,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招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招标人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