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闻中心2024年南都国际校区自助售货机对外合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乔任非177519976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0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述
我校南都国际校区位于徐州市泉山区南都国际1号楼南侧,约580平方米,在校师生100余人。为给我校师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方便学生的日常采购需求,拟在南都国际校区楼内投放2台自助售货机,售卖品种为饮品、小包装食品和生活用品。学校采取面向社会承包经营的方式,每年对南都国际校区自助售货机进行公开采购。内容包括自助售货的经营和服务。
二、响应单位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或服务),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前半年内任一月投标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和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授权委托书。
5.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在磋商时首先进行资格审查)。
三、响应要求
1.经营方式:我校提供经营所需的场地,并对承包人的经营实施全面监管。
2.设备要求:提供设备为式样新颖,外观美观、使用便利等的综合自助售监管;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有自助售货机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维保、水电、经营服务、安全等,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自负盈亏。自助售货机,要具有智能管控、可视化后台等饮料食品组合机。
3.经营范围:瓶装饮料、小包装食品、日用品。
4.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必须守法,不得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不得在校区内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其他变相管理。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要求摆放的自助售货机支持网络支付功能和24小时的后台服务功能;
(3)所售饮料及小包装食品的价格不能高于同区域超市的零售价格;
(4)成交供应商需按校方指定位置安装设备;若需加、减自助售货机或变更摆放地点,需征得校方同意;
(5)自助售货机日常运行电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成交供应商负责自助售货机的维保、管理与货款回收工作;
(7)自助售货机销售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8)成交供应商需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四、经营期限
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按1+1+1模式,第一年到期后,根据考核情况,如果考核合格,则延续下一个年度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或出现安全问题,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五、响应文件组成
1.承诺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从业经历和经营业绩。
4.响应报价表。
5.经营计划书。包括经营思路、经营承诺、价格范围、服务质量、服务时间等。
六、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
2.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送达,在封口处要贴封条,并加盖印章。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无效响应
1.响应文件末按规定密封的。
2.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3.响应文件编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5.经营人本人不出席招标答辩的。
八、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购将由我校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全程视频监控,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组织。
2.资格审查:在学校监督部门监督下,采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明细表详见附件。
3.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单位,进入谈判环节。在谈判环节中,综合评价各响应单位的资质、合作经历、历史业绩、配备人员素质、服务承诺及其他承诺等条件,以价格为主要因素作为评标方法。
4.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结果在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官网(http://www.xzcx.net.cn/)发布公告。
5.我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6.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递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时间时间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整(北京时间)。
2.响应供应商要保证响应文件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寄到或者是送至学校南门(请用顺丰快递寄至: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1号资产管理处、联系人:乔任非、联系电话:17751997615,不接受到付);未按时寄到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3.方式:线下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文件投递前可以到达现场。联系人:乔老师:17751997615。采购过程中,采购小组将视评审情况与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最终成交结果将在我校官网公布,请响应供应商自行关注。
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0月29日17:00前完成缴纳,逾期提交的供应商将不予接受。
十、合同签订
1.采购小组将根据最终评定的结果将合同授予成交单位。成交单位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我校可另行采购。
2.成交单位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否则按照违约处理,没收保证金。
3.成交单位与我校签订合同时,除按照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外,还应接受本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内容的约束。
4.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除扣罚保证金外,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磋商保证金
响应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交纳磋商保证金。成交后磋商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正常履约且协议期满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如成交后不按时签约,或签约后不能履约者,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未成交人的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
1.保证金:5000元
2.账户信息:
收款人: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
账号:1601290000003093
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照片、截图等)发至邮箱(dengyanan@xzcx.net.cn),通过邮箱获取电子发票。
3.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4.响应单位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我校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我校、其他响应单位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1号
联系人:乔老师(报名及文件接收),崔老师(报名及文件接收),邱老师(技术业务咨询)
电话:17751997615,17798807390,17798807152
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4 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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