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就《安吉县开发区入口标识及城市家具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CZX2016-040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内容 |
数量 |
要求及概况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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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开发区入口标识及城市家具设计 |
1项 |
1、入口标识(新建、改造)设计 2、园区(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城西智慧产业园)的标识导向系统设计。 3、设计周期:40天 |
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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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评标委员会将按排名顺序为本项目提供3个中标候选方案即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优选其一作为最终中标人,中标人将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方案设计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方案补偿费。但给予其余2家候选人各3万元的方案补偿费,第三名(不含)以下的没有方案补偿费。 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使用或局部参考本采购项目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并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3、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
五、报名/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铺街道分中心(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2楼202室)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0572-5025343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5月9日上午09∶00时。
七、投标地址:
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3楼301室)
八、开标时间:
2016年5月9日上午09∶00时
九、开标地址:
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3楼301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6000.00,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
帐户名称: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递铺支行
帐 号:23100000036712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条件的设计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6)报名表。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2-5035812 传真:0572-5035812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国嫒 联系电话:0572-5021169 传真: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阳光大厦4楼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安吉县递铺街道办事处纪委 联系电话:0572-5025649
浙江省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