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ALYZ2022-66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安财采备【2022】211号
三、项目名称
安陆市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安陆市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
供应商名称:武汉鸿鑫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金家墩特1号
中标(成交)金额:44.7(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安陆市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1包 品牌(如有):详见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数量:一批 单价:/ |
包名称:安陆市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
供应商名称:安陆市金盾消防器材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陆市金秋大道
中标(成交)金额:12.92(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安陆市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2包 品牌(如有):详见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数量:详见响应文件 单价:一批 |
包名称:安陆市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
供应商名称:周口市龙帆工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新城区兴商大道与商安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中标(成交)金额:66.88(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安陆市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3包 品牌(如有):详见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数量:一批 单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施海洲,胡红萍,方洪国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1-22
2、评审地点: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1.7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陆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安陆市碧涢东路18号
联系方式:0712- 5262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涢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陆市府城办事处汉丹路190号
联系方式:0712-5180162,0712-5229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12-5180162,0712-5229920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66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pdf66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pdf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详见公告 |
2 | 监督部门 | 安陆市财政局 |
3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详见公告 |
4 | 本项目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5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没有。 |
6 | 联合体 | ☑不接受□接受 |
7 | 现场勘察 | ☑不组织□组织 |
8 | 竞标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60日历天。 |
9 | 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上(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2022年度任意月份)缴纳税收的凭证和(提供2022年度任意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4.2成立不足月份要求的公司从成立时开始计算,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函。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6.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 ||
10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1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2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
1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货物清单、采购文件澄清或更正 |
12 | 实质性要求 |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 |
13 | 响应文件编制 | 一正二副,PDF格式电子文件一份(U盘),详见供应商须知16(条)。1.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网页打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导读页之后),2.采购文件下载后源文件属性-常规截图打印件(点击鼠标右键)(装订在响应文件导读页之后)。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注:打印件需显示打印时间(在网站公告页面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打印,公告打印件底部或顶部必须显示完整的公告网址和打印时间)。显示时间在获取文件时间内且内容完整的有效;显示时间在获取文件起止时间前或后或打印内容不完整的均无效,响应文件会被拒绝。 | ||
14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接受 |
15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16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17 | 磋商小组人数 | 3人或3人以上单数(含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数量不超过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磋商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18 | 最后报价 | 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 |
19 | 合同分包 | ☑不接受□接受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 |
20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提交合同价的5%,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 |
21 | 询问、质疑 | 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22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 | 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221.232.128.74:9999/index_st?redirect=%2Fdashboard)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鄂财采发[2020]5号文,此文件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 |
23 | 其他事项 | 1.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均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以此类推。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为2020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1日。2.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3.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4.要注意文件格式与内容的区别,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注斜体的部分是对文件相关内容提示或说明,格式要求填写的内容应当逐项填写,否则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5.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本项目特别约定:供应商质疑和投诉不能使用数据电文。6.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的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 ||
24 |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1 | 2 | 3 | 4 | 5 | 6 | 7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节能产品 | 节能产品 | 节能产品 | 节能产品 | 节能产品 | 节能产品 |
小计 | / | /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 |
小计 | / | / | / | / | / | |
比重(竞标产品中执行采购政策产品金额/总报价) | 比重(竞标产品中执行采购政策产品金额/总报价) | 比重(竞标产品中执行采购政策产品金额/总报价) | 比重(竞标产品中执行采购政策产品金额/总报价) | 比重(竞标产品中执行采购政策产品金额/总报价) | % | %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具体响应情况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 | ||||
2 | ||||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报价 | 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 |
注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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