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wzc320100000202300357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151518274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动态称重检测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板仓街9号D7栋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LWZC320100000202300357。
项目名称:南京市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2023年度动态称重检测相关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 10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南京市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动态称重检测点除定期法定检定外,交通执法部门为了加强对系统精度的掌握,采取使用中检测和随机抽检等技术手段,避免法定检定的间隔周期过长和缺乏使用中检测的技术手段而导致动态称重系统计量精度的变化状态和趋势无法预测,影响治超非现场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及相关设施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为此,本项目开展南京市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动态称重检测点技术核查检测工作,协助交通执法部门建立定期检定、使用中检测、随机抽检等多种形式组合的动态称重计量检定检测工作。
(二)检测服务内容
本次磋商共一个标段:CXCZ-JC1标段。工作内容包括:
1、按采购人招标确定的计量单位要求对“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所辖动态检测点(约62个)的进行现场检测,出具相关检测结果,每处动态称重检测点不少于2次。
2、在计量单位的指导下做好数据采集及相关服务工作。
3、配合采购人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计量疑义进行检测复核,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4、提供上述服务所需的车辆、工具和相关人员,并负责检测核验服务期间人员车辆安全。
5、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系统运行的动态称重传感器工作状态进行巡检并出具工作报告。
6、对称重板块的完整性进行测量并出具工作报告。
7、编制“南京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使用核查方法和要求”。
8、对采购人招标确定的检测服务单位进行技术培训。
9、按采购人要求对“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所辖动态检测点(约62个)检测数据进行核验,按采购人要求对计量精度进行分析和出具结果工作报告,每处动态称重检测点不少于2次。
   10、按采购人要求对移动磅进行检定,设备不少于4套,频次不低于半年一次。
11、配合采购人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计量疑义进行检测复核,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12、课题研究(开展称重误差偏大的影响因素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第1条第(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时南京市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工程施工单位,也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现场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来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板仓街9号D7栋三楼。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板仓街9号D7栋三楼。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会议,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板仓街9号D7栋三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3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word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3.1、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3.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登陆“ 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 或“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
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国睿路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5151827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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