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scq202302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和禾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砀山县公交车辆车体及公交站台广告经营权网络拍卖交易公告
砀山县公交车辆车体及公交站台广告经营权网络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DSCQ2023023
一、拍卖标的:
标的1、200台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保留价297.00万元/5年(按年均价支付),加价幅度为2000元或其整倍数;
标的2、公交站点广告位466处(414座站台有19座未建)广告经营权,保留价155.25万元/5年(按年均价支付),加价幅度为2000元或其整倍数。
(付款、报名、竞价等详见拍卖规则、竞买人须知、注意事项等拍卖文件)
二、拍卖时间: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延时除外),本场拍卖会设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拍卖会开始后6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开始,竞买人开始自由竞价,6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在限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买人出价后,限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限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限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卖成交(在已达到该标的保留价的条件下)。
三、拍卖网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ahsz.gov.cn)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日至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下午17时止(节假日除外),意向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实地审查了解,委托人及拍卖人不组织集中查勘。
五、报名时间、地点:公告日至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下午17时截止网上报名及交纳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每个标的为20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下午17时,凡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截止前前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0557-3030327)办理CA证书或线上办理(安徽CFCA网上服务http://www.share-sun.com/anhui/index.html或安徽CA数字证书网上服务厅 http://online.aheca.cn)并登陆系统报名和缴纳保证金。提示:线上办理需充分考虑时效问题。
竞买保证金:每个标的为人民币20万元,缴纳至:
标的1、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砀山县分中心
开户行:砀山县中行
子账号:188751740822
标的2、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砀山县分中心
开户行:砀山县中行
子账号:188751740877
六、竞买人需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广告业务的企业法人。本次拍卖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竞买。报名需上传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提示:转账时需备注项目标的名称且与使用的CA证书主体信息保持一致 ,若因保证金与报名人的姓名不符等因素未能及时到账,您将无法参与竞买;但凡参加竞买者,视为已认可并接受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人须知及注意事项(特别说明)》、网络平台规则等拍卖文件及相关条款。
现场勘查:张主任13135570066
报名咨询:屈经理18705570507
                    安徽和禾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砀山县公交车辆车体及公交站台广告经营权
拍卖规则、竞买人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拍卖标的:
标的1、200台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保留价297.00万元/5年(按年均价支付),加价幅度为2000元或其整倍数;
标的2、公交站点广告位466处(414座站台有19座未建)广告经营权,保留价155.25万元/5年(按年均价支付),加价幅度为2000元或其整倍数。
二、广告发布位置:
1、车体广告发布位置:车体内外(扣除30%公益广告)
序号
公交车辆
数量
单位
广告经营权尺寸、方式(每台)
车体
手拉环
灯箱
广告一体机(视频或图片)
站节屏部分区域(视频或图片)
车尾屏(图片)
1
新能源公交车辆(新车)
50

车身外两侧部分
15个
0.3*0.9米(6个)
0.45*0.25米(1处)
1处
1.2*0.3米(1处)
2
新能源公交车辆(新车)
50

车身外两侧部分
15个
0.3*0.9米(8个)
0.45*0.25米(1处)
1处
1.2*0.3米(1处)
3
新能源公交车辆(老车)
100

车身外两侧及车前车后部分区域
10个
 
 
 
 
 
 
200台车内座位套
注:1、尺寸均包含边框;车体具体发布位置以委托方指定的范围为准,不因上述表格尺寸及数量变化而调整成交结果;
2、买受人所设置的广告(含公益广告)应当布局合理、设施安全、文字规范、内容健康,并且符合城市规划、创城、美化、亮化等的要求;竟得人自行办理广告内容发布的审批手续;
 3、广告经营权买受人需预留30%的面积作为公益广告(或政府公示公告)面积,其公益广告(或政府公示公告)需按照要求由买受人制作安装,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公交站台广告发布位置:
序号
候车亭
规格
数量
单位
广告经营权尺寸、方式(每座)
版幅尺寸
站节点牌版幅尺寸
电子屏LCD
LED
1
普通候车亭
10米
17

2.26*1.46米(两块)
0.76*1.36米(一块)
 
 
2
普通候车亭
6米
213

2.06*1.46米(一块)
0.76*1.36米(一块)
 
 
3
普通候车亭(未建)
8米
19

0.90*2.25米(两块)
0.76*1.36米(一块)
 
 
4
普通候车亭
4米
141

2.06*1.46米(一块)
0.76*1.36米(一块)
 
 
5
智慧候车亭
10米
16

2.26*1.46米(两块)
 
0.76*0.30米
2.2*0.2米(两块)
6
智慧候车亭
6米
8(4*2)

2.06*1.46米(一块)
 
0.76*0.30米
2.0*0.2米(一块)
7
电子站牌
 
42

 
 
0.76*0.30米
 
8
火车站候车亭
 
4

3.0*1.5米(两块)
1.5*0.8米(一块)
0.76*0.30米
 
9
火车站候车亭垃圾箱
 
6

1.85*0.85米
 
 
 
注:1、尺寸(含边框)仅供参考,以实际尺寸为准;站台具体发布位置以委托方指定的范围为准,不因上述表格尺寸及数量减少而调整成交结果;
    2、站节点牌广告发布不得影响站节点发布。
3、19座未建站台不影响拍卖价格
    4、广告发布具体区域由委托人指定。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需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广告业务的企业法人。本次拍卖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竞买。
2、报名需上传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意向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拍卖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人、拍卖人咨询,自行了解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及《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广告发布要求:
1、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广告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买受人所设置的广告(含公益广告)应当布局合理、设施安全、文字规范、内容健康,并且符合城市规划、创城、美化、亮化、安全形势等要求;买受人自行办理广告内容发布的审批手续;
2、买受人须无条件执行不低于30%的面积作为公益广告(或政府公示公告)面积,其公益广告(或政府公示公告)需按照要求(包括发布的位置、广告形制、内容等)由买受人制作安装,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制作广告时,不得损害公交车车体及公交站台,并保持车辆和站台清洁;
4、需为广告制作、维护服务提供热线服务电话,对委托人报修的公交车体及公交站台广告破损买受人应在1小时内回复,并在48小时内安排自行修复,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5、因车辆及站台维修整修造成广告破损的,维修整修后后,买受人应及时自行免费修补或更换广告,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6、年度广告权费用按成交结果正常缴纳,如广告权经营期间运行车辆数量变动均根据车辆实际运营数量及运行天数按照成交价格比例在下一年度进行结算(注:本条款仅适用车体广告,站台广告不因位置、数量调整而变动);
7、买受人不得转包,如发现,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
8、买受人在经营期间对车体、站台进行装饰的,经营期满后,委托方不予补偿;
9、经营期间,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合同不能继续,合同立即终止,买受人无条件让出,经营权费用按剩余期限比例无息退还;
10、如因政策等原因导致竞拍后无法投放广告,均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清退款项(不计息)。
六、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佣金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交付全部标的成交价款(第一年费用=成交总价/5)、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即成为买受人,其竞买保证金在交清所有款项且与委托人签订《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后经委托人书面同意3日内不计息退回原支付账户;竞买不成保证金在拍卖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支付账户。(自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起,拍卖程序完结)。
2、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参考附件合同样板,最终依实际双方签订为准。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公示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年广告经营权费用(第一年费用=成交总价/5)及每个标的20万元履约保证金,每年经营权到期3个月前支付下一年度经营权费用:
户名:砀山县梨都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开发区支行
账号:12022301040008373
提醒:买受人缴纳成交价款附言项目名称
4、买受人须在标的成交后(公示期满后)3日内携带有效证件至安徽和禾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成交总额*5%),佣金交至:
户  名:安徽和禾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
账  号:56930188000140861
七、标的物的交付:
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交清上述款项后,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对所涉车辆、站台进行交接,交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②委托人负责开具标的款收据。
瑕疵告知:本标的说明仅供参考,不做转让依据。竞买人应在竞价前现场查看标的,了解标的状况,自行承担看样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及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报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接受本交易文件所有条款。
八、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或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物再行拍卖,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原买受人承担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竞买人应对其参与拍卖的网络竞价系统帐户负有保密义务,并对帐户安全负责。在拍卖过程中,任何使用该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竞价系统的用户,在网络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报价,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次拍卖会拍卖文件的各项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拍卖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拍卖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拍卖的;
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委托人依法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5.在网络竞价期间,因委托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不得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本公司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委托人及拍卖人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
十二、提示:竞买人参加本场网络拍卖会报名,即表示已收到并知悉本场网络拍卖会同步网上刊登的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会注意事项等拍卖文件。并承诺:网络拍卖成交后如有违约,愿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相应违约责任。双方如有争议,一律在安徽和禾拍卖有限公司的法人公司注册地(宿州)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三、本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安徽和禾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样板)车体广告合同.pdf (样板)站台广告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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