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区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31.3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2024-057
预算金额31.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29-32853690
招标代理机构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9-333702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委托,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区设备购置”项目,欢迎符合招标文件中企业资格要求,具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招标。
一、项目名称: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区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XY-2024-057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人名称:三原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咸阳市三原县南环路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9-32853690
五、集中采购机构: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咸阳市高新区中韩产业园汇科创新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9-33370217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总预算:31.3万元
七、标书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8日
2、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自行关闭,已投标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ggzy.xian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中标供应商”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后,可以对处于报名期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过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
4、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 咨询电话:029-88661241 
注意: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或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新点客服电话:400850330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详情见招标文件。
九、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二选一):①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填写)
注: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即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十、开标时间、地点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
1、开标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  上午9:30 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3、根据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第三条之规定,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时,免交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远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过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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