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7339947002023201
二、合同名称:平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台长城主题文旅游推广活动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3212023CDY00089
四、项目名称:平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台长城主题文旅游推广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平定县东大街124号
联系方式:13313533908
供应商(乙方):霍尔果斯有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北京路影视小镇2层1室
联系方式:135817215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对台长城主题文旅游推广活动
数量: 1.00
单价(元):8484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娘子关景区内,负责打造一场推荐娘子关旅游及弘扬长城文化的夜间演出,主要负责演出方案策划及组织实施等工作。该活动以实景演艺及沉浸式体验为核心创意,包含前期创意、策划、制作、演员培训、声乐及灯光效果、排练合成、演职人员食宿等工作内容。
服务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策划、创意、实施演出,演出方案经过采购人同意后开始实施。按照时间约定,顺利圆满完成演出任务。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8月14日
服务标准:负责策划实施一场文艺演出,包括演出编排、音乐编排、灯光编排、服化道设计制作、演出相关设施设备的提供、排练合成、演职人员食宿等相关工作等
2.合同金额(元):8484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8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平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台长城主题文旅游推广活动项目合同(11N73399470020232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