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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党群服务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98310
(三)预算金额:2,70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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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描述: 采购需求 一、招标范围 (一)服务管理概况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党群服务中心位于番禺区石碁镇岐山中路石碁文化广场东侧,占地面积24320.64平方米,建筑面积11740.55平方米。党群中心大楼布局合理,各功能室齐全。灯光、音响设施设备完善,办公条件良好。文化广场占地面积32471平方米,环境优美,配套完善。 (二)项目委托服务范围 为石碁镇党群服务中心所管理的石碁镇党群服务中心和石碁文化广场区域(以下简称“该场所”)提供综合管理服务。 (三)项目服务期: 本项目委托服务期为一年,即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以物业管理服务费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本项目为包干制)。 (四)项目委托服务内容 本项目确定中标供应商一名,为采购人提供该场所的综合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清洁保洁、绿篱和灌木修剪养护以及配合采购人在该场所开展会议、演出、电影、讲座、培训活动等服务。 二、招标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需派驻服务人员共42人,其中物业管理经理1人、物业管理人员22人(其中物业管理队长1人、物业管理人员21人)、中心大楼清洁工6人、文化广场清洁工9人、绿化2人、图书馆管理员2人。中标供应商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且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中标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派驻服务人员缴交国家规定必须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负责为派驻服务人员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员工意外险。如因用工问题引起的劳动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因此导致采购人被第三人以起诉等形式主张权利的,采购人因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垫付款、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 (二)人员素质要求 1.物业从业人员必须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严格遵守相关从业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 2.物管经理及物管队长年龄应在45岁以下,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物业管理经理应具物业管理经理职称和3年或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物管人员年龄应在18-45周岁,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物管队伍中,要有一人持有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清洁保洁、绿化人员年龄应在18-50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没有犯罪记录。图书馆管理员龄应在18-45周岁,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不合法不合规的记录。中标供应商需提交派驻服务人员由出生至今的没有不合法不合规的记录证明。 3.所聘用的物管人员应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熟知采购人及该场所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物业管理经验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4.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清洁保洁、绿化等业务管理,确保上述人员在该场所服务区内无违规事件发生。 (三)服务时间和内容 1.物管人员服务 (1)上岗时间 物管队伍实行24小时三班制模式,早班时间为6:30-15:30,不少于8人上岗;中班时间为15:30-23:30,不少于12人上岗;夜班时间为23:30-6:30,不少于2人上岗。其中,每天11:30-13:30为早班中午用膳时间; 17:30-19:30为中班晚上用膳时间,该两个用膳时段物管上岗人数应不少于当班人数的50%。 (2)岗位要求 ①物管经理及物管队长岗位 物管经理代表中标供应商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各项事务,统筹安排该场所物业管理、保洁、绿篱和灌木修剪养护等有关本项目委托管理范围内所要求的全部服务事项,按照服务需求合理调配各岗位人员。健全并落实执行物业日常管理、各岗位职责、物业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和物件出入登记以及岗位服务记录等制度,配合采购人做好各项迎检相关工作。制定物业管理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并于每月20日前和每年12月2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下月度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物管队长每天对该场所的物业管理、保洁和绿化等服务进行监督巡查不少于一次,每周向采购人的物业管理负责同志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物管经理每月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对物业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物业投诉案件应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两日内整改完毕。处理该场所的突发事件和各岗位的突发事件、如遇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类活动的物业服务工作,接受采购人的指导和监督。 ②物管员岗位 本岗位设为门岗、机动巡逻岗和停车场岗三类。 门岗要求:严格执行场地管理制度,大楼门岗要对进出中心大楼人员实行安全检查、验证和进出登记,大楼门岗和文化广场门岗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中心大楼和广场区域,广场内禁止轮滑、滑滑板、放风筝、打陀螺,婴儿车以外的其他车辆禁止进入文化广场。维护责任区域公共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洁,保障采购人和广场内正常的工作、活动和会议秩序,禁止露宿者进入。 机动巡逻岗要求:对该场所各区域进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的巡逻,并做好巡逻打卡登记。发现可疑人员主动询问,发现异常或安全隐患,立即向队长报告。严格执行场地管理规定,禁止露宿者在凉亭、座椅或阴凉处睡觉过夜、禁止爬树、破坏绿化、损坏公共设备设施、打架斗殴、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和乱摆卖、派传单、传销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群众纠纷或暴力事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案,排除存在该场所内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清理乱张贴的小广告、未按规定悬挂或带有反动内容的横幅、海报和标语。协助各岗位开展该场所公共秩序维护和车辆管理工作。 停车场岗要求:严格执行停车场管理制度,按时开放和关闭停车场。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及其车载大件物品实行验证和进出登记,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停车场。及时指引和调度车辆停放。维护责任区域公共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洁。 2.清洁保洁服务 (1)上岗时间 实行16小时制。A班上岗时间为6:00-10:00,14:00-18:00;B班上岗时间为10:00-14:00,18:00-22:00,两班均不设午、晚用膳时间。 (2)岗位服务要求 本岗位设置中心清洁岗、广场清洁(大扫)岗、中心及广场保洁绿化岗四类。 中心清洁岗:对整栋大楼、大堂、对外开放的场室的清洁(保洁)工作,其中包括:图书馆、儿童阅览室、会议室、电梯间等常用场室和公共区域地面每天拖刷一次,每周消毒三次。对展览室、小影厅、国民体质监测室等不常用的场室每周拖地不少于两次,每周消毒不少于一次。对公共区域的地角线、墙面、天花板、指示牌、灯具、灯罩、电源开关、玻璃、垃圾桶、消防设施、护栏、排风口、防火门、门板、桌面每天擦抹一次,每周消毒三次,窗帘每季度清洗一次,楼梯四面保持无痰迹、碎纸、烟头及垃圾杂物。在完成必要的清洁工作后,必须对公共区进行巡查保洁,以保证整个服务区的整洁卫生。对文体中心办公室和会议室地面每天上午上班后和下午下班前拖净两次,每周消毒三次。对办公室内电话、桌椅、柜、会议台等设施每天擦抹两次,每周消毒两次。对设备房和其他场室每周拖净三次,室内所有设备和墙身每周擦抹三次。对剧院范围内和舞台地面每周拖净三次,设备设施每周擦抹一次。对除卫生间以外的垃圾桶、烟灰缸每天清理两次(含更换垃圾袋),每周清洗一次。对公共卫生间地面、墙壁、隔板、门板、窗、大小便器、洗面盆及周边、镜子、厕纸架、洗手液盒等设施每天上、下午各清洗一次,如有污迹,随时清理。每周更换卫生球、蚊香两次,每周消毒三次。每天对梯间区域地面拖净一次,楼梯扶手擦抹一次。对文体中心茶水间要保持茶水用品等设备的清洁及整齐,保持地面无积水,排水口通畅,有杂物及污物要及时处理。对电梯厅墙面、地面、门框、电梯指示牌表面保持干净,无油渍、灰尘、杂物,并且每周消毒一次。 广场清洁(大扫)岗:对广场全区域地面(包括停车场、文化中心室外周边地段和户外舞台)每天清扫两次,每周清洗两次,每周消毒两次,每月用高压水枪清洗一次(含汽油和柴油)。对广场内垃圾桶每天清理两次(含更换垃圾袋)和擦抹一次,每周清洗两次,每周消毒两次,每天清理的垃圾要按照规定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对宣传栏、花草牌、座椅、体育器械、儿童乐园设施、休闲亭、公共灯具、护栏等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每天擦抹一次,每周消毒两次。对2米以下的内外墙壁每天清洗不少于1次。对广场明渠暗道、沙井每周疏通清理两次。如遇雨天,广场地面和水池积水要及时抽排水(含汽油和柴油)。 中心及广场保洁绿化岗:中心保洁参照中心清洁岗的岗位要求,配合采购人的安排,完成好中心的清洁消毒,广场保洁负责广场全区域(包括停车场、中心大楼室外周边地段和户外舞台)每两小时至少一次保洁巡岗,重点针对地面、树脚、花坛、护栏内外草坪、渠口、垃圾桶周边等区域的烟头、纸屑、食品袋等垃圾和地面、墙体、护栏、宣传栏、花草牌、座椅、体育器械、儿童乐园设施、休闲亭、公共灯具等公共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要及时进行清理和清除。配合广场清洁岗的清洗消毒、清除积水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3.绿篱和灌木修剪养护服务 (1)上岗时间 7:00-11:00和14:00-18:00,不设午、晚用膳时间。 (2)岗位服务要求 对广场全区域(包括停车场、文化中心室外周边地段)的树木和草坪每天浇水一次,每月修剪一次(大部分枝条之间长短差不超过2-4cm,枯枝剪除),杂草每月清理一次。服务期内对服务范围全区域的树木进行大型修剪一次。种植已超过一年以上的树种保存率应在99%以上,新种树木(含调整补种树木)无特殊原因成活率应在95%以上,草坪等地皮植物无特殊原因成活率(面积比)应在95%以上。出现乔木枯枝、灌木绿篱枯枝和死树必须在一周内清除,清理的枯枝死树必须运送到指定区域。对于一般树木施肥每年不少于三次,低矮花灌木花坛施肥每年不少于五次,草坪等地被植物施肥每年不少于五次。对绿化植物病虫防治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喷药每月一次,同一树种病虫株害率应控制在10%以下,死亡率在5%以下。在台风来临之前,应对易倒伏的树木予以支撑保护,对已被台风倾倒的树木应在两天内予以扶正。日常时间,对发现树干倾斜度超过10%以上的树木应在两天内予以扶正。 4.消防管理服务 消防管理要求设有人员24小时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熟悉消防设施分布图,对中心内的走火通道、消防设施等每周巡查记录一次,发现走火通道阻塞的应及时清理,发现消防设施过期或破损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更换或维修。每季度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月进行一次全部消防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签名、整理装订,及时整改火险隐患,监测明火和易燃易爆用品存放情况,保持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畅通。重大节日前配合采购人进行节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发现有人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采购人。发现火灾隐患,立即设法消除并报告采购人。发生火警,应按预案进行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组织扑救、抢救伤员物资等工作。 5.物业检查维护和安全巡查服务 中标供应商每天24小时负责巡查党群中心和文化广场供水供电系统的安全,确保24小时有人监看监控视频,并设置登记本,做好人员来访和进出登记,记录监控运行情况,发现异常需及时处置等安全防范工作,维护中心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确保中心办公人员、财产、物资的安全。中标供应商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安全值勤实施方案与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党群中心和文化广场全区域(包括停车场、文化中心室外周边地段)安全巡查每天一次。对室内门窗、门把手、水龙头、柜、灯等设施和室外宣传栏、花草牌、座椅、体育器械、儿童乐园设施、休闲亭、公共灯具、护栏等设施进行小型维护,疏通明渠暗道和厕所等,所有物业的维修维护必须在出现情况后的两天内完成。 负责对中心管理服务区域的外来人员证件登记和安全检查,负责车辆、物品进出登记,做好停放、疏通、维持秩序等管理;负责信件、报纸杂志、快递等的接收工作;对来访人员的一般咨询进行简要解答,文明礼貌用语提供业务指引,不准向外泄露服务单位工作及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信息情况和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对于不能遵守职业规范、文明执业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更换。 6.图书馆管理员岗位 (1)上岗时间 9:00-13:00和14:00-18:00,不设午、晚用膳时间。 (2)岗位服务要求 严格执行图书馆管理要求,熟悉使用、操作图书馆自助借还设备,熟练掌握计算机常用word,excel办公软件。能熟练使用粤语和普通话和读者沟通并解决读者问题。根据图书分类管理要求,对读者归还图书和散乱图书进行归类整理上架,协助中心进行新书上架工作。负责馆内环境卫生,定期进行馆内巡查,协助读者寻找书刊,维持馆内秩序,保持馆内环境安静整洁,制止馆内不文明行为。着装应简洁大方,仪态端庄,待人亲切礼貌。 四、绩效考核办法 参照国家、省、市对物业管理质量指标的有关规定和具体标准,结合中标供应商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每月30日前对照采购需求对中标供应商的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考评。中标供应商或其员工出现过错、服务不达标的,采购人根据情节的大小或严重性扣减每月服务费,服务费不足以扣减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共分为五档,分别是: 一档:扣减500元/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浪费水电,物业维修项目逾期整改或维修的,物管人员不佩证上岗,在岗期间无礼貌、吸烟、闲聊、打瞌睡、偷懒等。扣减500元/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地面或草坪上有烟头、纸屑、枯枝和杂草等,墙壁、宣传栏、花草牌、桌椅等区域有乱张贴、乱涂写、因养护不当造成种植已超过一年以上的树种保存率低于95%的或者新种树木(含调整补种树木)成活率低于90%的等。 二档:扣减800元/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拾遗不报,小偷小摸、缺岗、员工打架、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场所等,物业管理、清洁保洁、消防管理、物业维修维护和安全巡查没有按照服务要求的次数进行和开展的。 三档:扣减1500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绿化没有按照服务要求的次数开展工作的,消杀或施肥后,效果不达标的。物业维修维护不当造成设施二次损坏的。采购人不定时随机点名一次核对物业人员名单,以中标供应商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作为核对依据,不足部分视作缺员,每减少1人扣减服务费2000元,中标供应商应自核对之日起20日内补足缺岗人员并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否则视为当月缺员情况严重。采购人每月对物业人员的工资和购买社保情况进行监督,如出现不达最低工资标准或没有购买社保等情况,按1500元/人扣减服务费。中心可要求中标供应商对素质差或工作质量差的员工进行更换。 四档:严重过错。扣减5000元/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消防疏散通道被阻塞的,重点安全隐患逾期整改的以及在上级单位或相关部门对采购人及该场所考核或检查工作中,因中标供应商物业服务不当而造成采购人考核不合格或不达标的,每次扣减服务费5000元。若中标供应商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按次数叠加扣减。 五档:重大过错。扣减服务费10%,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失窃,失车,办公场所正常秩序被严重扰乱,因不正确操作消防、监控、公共广播、配电设备等公共设施而造成其损坏或财物损失严重的,因养护不当造成种植已超过一年以上的树种保存率低于90%的或者新种树木(含调整补种树木)成活率低于70%的。 中标供应商出现管理过错或其员工出现过错,对其情节大小、有效性确定和处理办法有分歧的,以采购人意见为准。 五、队伍管理建设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进驻物管人员值勤所需的四季制服、装备、器材、通讯设备、日常办公用品等。 (二)从该场所的安全实际出发,中标供应商要自行配备防暴组合装备(含架)不少于六套,配有警灯电动车巡逻不少于4台,反光衣及配肩灯数量各不少于10件,并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不少于10次。 (三)中标供应商要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全面负责日常物管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人员文明上岗。 (四)中标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物管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轮换岗物管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30%,物管队伍主要管理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告知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五)物管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采购人办公室备案。 六、工作衔接要求 (一)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采购人规定要求,独立运作,落实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采购人及该场所变化,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中标供应商应高度重视采购人提出的整改要求,对于不足之处要及时整改到位。 (二)中标供应商主管须与采购人办公室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每天必须向主管人员口头汇报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向采购人书面汇报所承担的物管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即时报告。 (三)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账保存完好,以备采购人核查。 (四)协同采购人的治安协防组织,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五)与辖内派出所、综治办、消防队加强合作与交流,积极参加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专业培训。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负责提供管理用房服务范围内的水、电费用,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物管、清洁保洁、绿化修剪养护、物业检查维护、广场清洗等服务所需的工具、药品、物品、耗材费用。 (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开始物管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于停止物管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三)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素质差或工作质量差的员工进行更换,中标供应商应在7天内更换。 八、合同终止条款 合同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一)轮换岗物管人数超过合同编制30%或出现连续两个月缺员情况严重的; (二)全体服务人员工资低于法定标准、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国家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三)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而造成采购人财产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按实际损失作出经济赔偿并承担其法律责任,因此导致采购人被第三人以起诉等形式主张权利的,采购人因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垫付款、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 (四)中标供应商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经采购人书面要求履行及整改但仍未履行或仍然履行不符合约定的。 九、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按期结算,每月为一期,次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结合绩效考核情况,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上一期服务费给中标供应商,如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服务的天数折算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前5个工作日,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等请款材料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如中标供应商逾期提供,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办理财政请款手续的,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时履行付款义务,款项的具体支付时间以政府财政支付部门的审批和拨款时间为准。 (二)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期(一年)内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采购人将按中标金额支付服务费,不作调整。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采购需求 一、招标范围 (一)服务管理概况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党群服务中心位于番禺区石碁镇岐山中路石碁文化广场东侧,占地面积24320.64平方米,建筑面积11740.55平方米。党群中心大楼布局合理,各功能室齐全。灯光、音响设施设备完善,办公条件良好。文化广场占地面积32471平方米,环境优美,配套完善。 (二)项目委托服务范围 为石碁镇党群服务中心所管理的石碁镇党群服务中心和石碁文化广场区域(以下简称“该场所”)提供综合管理服务。 (三)项目服务期: 本项目委托服务期为一年,即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以物业管理服务费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本项目为包干制)。 (四)项目委托服务内容 本项目确定中标供应商一名,为采购人提供该场所的综合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清洁保洁、绿篱和灌木修剪养护以及配合采购人在该场所开展会议、演出、电影、讲座、培训活动等服务。 二、招标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需派驻服务人员共42人,其中物业管理经理1人、物业管理人员22人(其中物业管理队长1人、物业管理人员21人)、中心大楼清洁工6人、文化广场清洁工9人、绿化2人、图书馆管理员2人。中标供应商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且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中标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派驻服务人员缴交国家规定必须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负责为派驻服务人员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员工意外险。如因用工问题引起的劳动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因此导致采购人被第三人以起诉等形式主张权利的,采购人因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垫付款、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 (二)人员素质要求 1.物业从业人员必须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严格遵守相关从业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 2.物管经理及物管队长年龄应在45岁以下,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物业管理经理应具物业管理经理职称和3年或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物管人员年龄应在18-45周岁,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物管队伍中,要有一人持有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清洁保洁、绿化人员年龄应在18-50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没有犯罪记录。图书馆管理员龄应在18-45周岁,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不合法不合规的记录。中标供应商需提交派驻服务人员由出生至今的没有不合法不合规的记录证明。 3.所聘用的物管人员应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熟知采购人及该场所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物业管理经验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4.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清洁保洁、绿化等业务管理,确保上述人员在该场所服务区内无违规事件发生。 (三)服务时间和内容 1.物管人员服务 (1)上岗时间 物管队伍实行24小时三班制模式,早班时间为6:30-15:30,不少于8人上岗;中班时间为15:30-23:30,不少于12人上岗;夜班时间为23:30-6:30,不少于2人上岗。其中,每天11:30-13:30为早班中午用膳时间; 17:30-19:30为中班晚上用膳时间,该两个用膳时段物管上岗人数应不少于当班人数的50%。 (2)岗位要求 ①物管经理及物管队长岗位 物管经理代表中标供应商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各项事务,统筹安排该场所物业管理、保洁、绿篱和灌木修剪养护等有关本项目委托管理范围内所要求的全部服务事项,按照服务需求合理调配各岗位人员。健全并落实执行物业日常管理、各岗位职责、物业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和物件出入登记以及岗位服务记录等制度,配合采购人做好各项迎检相关工作。制定物业管理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并于每月20日前和每年12月2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下月度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物管队长每天对该场所的物业管理、保洁和绿化等服务进行监督巡查不少于一次,每周向采购人的物业管理负责同志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物管经理每月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对物业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物业投诉案件应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两日内整改完毕。处理该场所的突发事件和各岗位的突发事件、如遇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类活动的物业服务工作,接受采购人的指导和监督。 ②物管员岗位 本岗位设为门岗、机动巡逻岗和停车场岗三类。 门岗要求:严格执行场地管理制度,大楼门岗要对进出中心大楼人员实行安全检查、验证和进出登记,大楼门岗和文化广场门岗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中心大楼和广场区域,广场内禁止轮滑、滑滑板、放风筝、打陀螺,婴儿车以外的其他车辆禁止进入文化广场。维护责任区域公共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洁,保障采购人和广场内正常的工作、活动和会议秩序,禁止露宿者进入。 机动巡逻岗要求:对该场所各区域进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的巡逻,并做好巡逻打卡登记。发现可疑人员主动询问,发现异常或安全隐患,立即向队长报告。严格执行场地管理规定,禁止露宿者在凉亭、座椅或阴凉处睡觉过夜、禁止爬树、破坏绿化、损坏公共设备设施、打架斗殴、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和乱摆卖、派传单、传销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群众纠纷或暴力事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案,排除存在该场所内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清理乱张贴的小广告、未按规定悬挂或带有反动内容的横幅、海报和标语。协助各岗位开展该场所公共秩序维护和车辆管理工作。 停车场岗要求:严格执行停车场管理制度,按时开放和关闭停车场。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及其车载大件物品实行验证和进出登记,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停车场。及时指引和调度车辆停放。维护责任区域公共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洁。 2.清洁保洁服务 (1)上岗时间 实行16小时制。A班上岗时间为6:00-10:00,14:00-18:00;B班上岗时间为10:00-14:00,18:00-22:00,两班均不设午、晚用膳时间。 (2)岗位服务要求 本岗位设置中心清洁岗、广场清洁(大扫)岗、中心及广场保洁绿化岗四类。 中心清洁岗:对整栋大楼、大堂、对外开放的场室的清洁(保洁)工作,其中包括:图书馆、儿童阅览室、会议室、电梯间等常用场室和公共区域地面每天拖刷一次,每周消毒三次。对展览室、小影厅、国民体质监测室等不常用的场室每周拖地不少于两次,每周消毒不少于一次。对公共区域的地角线、墙面、天花板、指示牌、灯具、灯罩、电源开关、玻璃、垃圾桶、消防设施、护栏、排风口、防火门、门板、桌面每天擦抹一次,每周消毒三次,窗帘每季度清洗一次,楼梯四面保持无痰迹、碎纸、烟头及垃圾杂物。在完成必要的清洁工作后,必须对公共区进行巡查保洁,以保证整个服务区的整洁卫生。对文体中心办公室和会议室地面每天上午上班后和下午下班前拖净两次,每周消毒三次。对办公室内电话、桌椅、柜、会议台等设施每天擦抹两次,每周消毒两次。对设备房和其他场室每周拖净三次,室内所有设备和墙身每周擦抹三次。对剧院范围内和舞台地面每周拖净三次,设备设施每周擦抹一次。对除卫生间以外的垃圾桶、烟灰缸每天清理两次(含更换垃圾袋),每周清洗一次。对公共卫生间地面、墙壁、隔板、门板、窗、大小便器、洗面盆及周边、镜子、厕纸架、洗手液盒等设施每天上、下午各清洗一次,如有污迹,随时清理。每周更换卫生球、蚊香两次,每周消毒三次。每天对梯间区域地面拖净一次,楼梯扶手擦抹一次。对文体中心茶水间要保持茶水用品等设备的清洁及整齐,保持地面无积水,排水口通畅,有杂物及污物要及时处理。对电梯厅墙面、地面、门框、电梯指示牌表面保持干净,无油渍、灰尘、杂物,并且每周消毒一次。 广场清洁(大扫)岗:对广场全区域地面(包括停车场、文化中心室外周边地段和户外舞台)每天清扫两次,每周清洗两次,每周消毒两次,每月用高压水枪清洗一次(含汽油和柴油)。对广场内垃圾桶每天清理两次(含更换垃圾袋)和擦抹一次,每周清洗两次,每周消毒两次,每天清理的垃圾要按照规定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对宣传栏、花草牌、座椅、体育器械、儿童乐园设施、休闲亭、公共灯具、护栏等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每天擦抹一次,每周消毒两次。对2米以下的内外墙壁每天清洗不少于1次。对广场明渠暗道、沙井每周疏通清理两次。如遇雨天,广场地面和水池积水要及时抽排水(含汽油和柴油)。 中心及广场保洁绿化岗:中心保洁参照中心清洁岗的岗位要求,配合采购人的安排,完成好中心的清洁消毒,广场保洁负责广场全区域(包括停车场、中心大楼室外周边地段和户外舞台)每两小时至少一次保洁巡岗,重点针对地面、树脚、花坛、护栏内外草坪、渠口、垃圾桶周边等区域的烟头、纸屑、食品袋等垃圾和地面、墙体、护栏、宣传栏、花草牌、座椅、体育器械、儿童乐园设施、休闲亭、公共灯具等公共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要及时进行清理和清除。配合广场清洁岗的清洗消毒、清除积水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3.绿篱和灌木修剪养护服务 (1)上岗时间 7:00-11:00和14:00-18:00,不设午、晚用膳时间。 (2)岗位服务要求 对广场全区域(包括停车场、文化中心室外周边地段)的树木和草坪每天浇水一次,每月修剪一次(大部分枝条之间长短差不超过2-4cm,枯枝剪除),杂草每月清理一次。服务期内对服务范围全区域的树木进行大型修剪一次。种植已超过一年以上的树种保存率应在99%以上,新种树木(含调整补种树木)无特殊原因成活率应在95%以上,草坪等地皮植物无特殊原因成活率(面积比)应在95%以上。出现乔木枯枝、灌木绿篱枯枝和死树必须在一周内清除,清理的枯枝死树必须运送到指定区域。对于一般树木施肥每年不少于三次,低矮花灌木花坛施肥每年不少于五次,草坪等地被植物施肥每年不少于五次。对绿化植物病虫防治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喷药每月一次,同一树种病虫株害率应控制在10%以下,死亡率在5%以下。在台风来临之前,应对易倒伏的树木予以支撑保护,对已被台风倾倒的树木应在两天内予以扶正。日常时间,对发现树干倾斜度超过10%以上的树木应在两天内予以扶正。 4.消防管理服务 消防管理要求设有人员24小时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熟悉消防设施分布图,对中心内的走火通道、消防设施等每周巡查记录一次,发现走火通道阻塞的应及时清理,发现消防设施过期或破损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更换或维修。每季度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月进行一次全部消防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签名、整理装订,及时整改火险隐患,监测明火和易燃易爆用品存放情况,保持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畅通。重大节日前配合采购人进行节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发现有人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采购人。发现火灾隐患,立即设法消除并报告采购人。发生火警,应按预案进行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组织扑救、抢救伤员物资等工作。 5.物业检查维护和安全巡查服务 中标供应商每天24小时负责巡查党群中心和文化广场供水供电系统的安全,确保24小时有人监看监控视频,并设置登记本,做好人员来访和进出登记,记录监控运行情况,发现异常需及时处置等安全防范工作,维护中心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确保中心办公人员、财产、物资的安全。中标供应商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安全值勤实施方案与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党群中心和文化广场全区域(包括停车场、文化中心室外周边地段)安全巡查每天一次。对室内门窗、门把手、水龙头、柜、灯等设施和室外宣传栏、花草牌、座椅、体育器械、儿童乐园设施、休闲亭、公共灯具、护栏等设施进行小型维护,疏通明渠暗道和厕所等,所有物业的维修维护必须在出现情况后的两天内完成。 负责对中心管理服务区域的外来人员证件登记和安全检查,负责车辆、物品进出登记,做好停放、疏通、维持秩序等管理;负责信件、报纸杂志、快递等的接收工作;对来访人员的一般咨询进行简要解答,文明礼貌用语提供业务指引,不准向外泄露服务单位工作及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信息情况和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对于不能遵守职业规范、文明执业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更换。 6.图书馆管理员岗位 (1)上岗时间 9:00-13:00和14:00-18:00,不设午、晚用膳时间。 (2)岗位服务要求 严格执行图书馆管理要求,熟悉使用、操作图书馆自助借还设备,熟练掌握计算机常用word,excel办公软件。能熟练使用粤语和普通话和读者沟通并解决读者问题。根据图书分类管理要求,对读者归还图书和散乱图书进行归类整理上架,协助中心进行新书上架工作。负责馆内环境卫生,定期进行馆内巡查,协助读者寻找书刊,维持馆内秩序,保持馆内环境安静整洁,制止馆内不文明行为。着装应简洁大方,仪态端庄,待人亲切礼貌。 四、绩效考核办法 参照国家、省、市对物业管理质量指标的有关规定和具体标准,结合中标供应商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每月30日前对照采购需求对中标供应商的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考评。中标供应商或其员工出现过错、服务不达标的,采购人根据情节的大小或严重性扣减每月服务费,服务费不足以扣减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共分为五档,分别是: 一档:扣减500元/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浪费水电,物业维修项目逾期整改或维修的,物管人员不佩证上岗,在岗期间无礼貌、吸烟、闲聊、打瞌睡、偷懒等。扣减500元/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地面或草坪上有烟头、纸屑、枯枝和杂草等,墙壁、宣传栏、花草牌、桌椅等区域有乱张贴、乱涂写、因养护不当造成种植已超过一年以上的树种保存率低于95%的或者新种树木(含调整补种树木)成活率低于90%的等。 二档:扣减800元/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拾遗不报,小偷小摸、缺岗、员工打架、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场所等,物业管理、清洁保洁、消防管理、物业维修维护和安全巡查没有按照服务要求的次数进行和开展的。 三档:扣减1500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绿化没有按照服务要求的次数开展工作的,消杀或施肥后,效果不达标的。物业维修维护不当造成设施二次损坏的。采购人不定时随机点名一次核对物业人员名单,以中标供应商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作为核对依据,不足部分视作缺员,每减少1人扣减服务费2000元,中标供应商应自核对之日起20日内补足缺岗人员并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否则视为当月缺员情况严重。采购人每月对物业人员的工资和购买社保情况进行监督,如出现不达最低工资标准或没有购买社保等情况,按1500元/人扣减服务费。中心可要求中标供应商对素质差或工作质量差的员工进行更换。 四档:严重过错。扣减5000元/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消防疏散通道被阻塞的,重点安全隐患逾期整改的以及在上级单位或相关部门对采购人及该场所考核或检查工作中,因中标供应商物业服务不当而造成采购人考核不合格或不达标的,每次扣减服务费5000元。若中标供应商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按次数叠加扣减。 五档:重大过错。扣减服务费10%,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过错:失窃,失车,办公场所正常秩序被严重扰乱,因不正确操作消防、监控、公共广播、配电设备等公共设施而造成其损坏或财物损失严重的,因养护不当造成种植已超过一年以上的树种保存率低于90%的或者新种树木(含调整补种树木)成活率低于70%的。 中标供应商出现管理过错或其员工出现过错,对其情节大小、有效性确定和处理办法有分歧的,以采购人意见为准。 五、队伍管理建设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进驻物管人员值勤所需的四季制服、装备、器材、通讯设备、日常办公用品等。 (二)从该场所的安全实际出发,中标供应商要自行配备防暴组合装备(含架)不少于六套,配有警灯电动车巡逻不少于4台,反光衣及配肩灯数量各不少于10件,并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不少于10次。 (三)中标供应商要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全面负责日常物管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人员文明上岗。 (四)中标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物管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轮换岗物管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30%,物管队伍主要管理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告知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五)物管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采购人办公室备案。 六、工作衔接要求 (一)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采购人规定要求,独立运作,落实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采购人及该场所变化,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中标供应商应高度重视采购人提出的整改要求,对于不足之处要及时整改到位。 (二)中标供应商主管须与采购人办公室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每天必须向主管人员口头汇报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向采购人书面汇报所承担的物管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即时报告。 (三)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账保存完好,以备采购人核查。 (四)协同采购人的治安协防组织,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五)与辖内派出所、综治办、消防队加强合作与交流,积极参加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专业培训。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负责提供管理用房服务范围内的水、电费用,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物管、清洁保洁、绿化修剪养护、物业检查维护、广场清洗等服务所需的工具、药品、物品、耗材费用。 (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开始物管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于停止物管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三)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素质差或工作质量差的员工进行更换,中标供应商应在7天内更换。 八、合同终止条款 合同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一)轮换岗物管人数超过合同编制30%或出现连续两个月缺员情况严重的; (二)全体服务人员工资低于法定标准、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国家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三)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而造成采购人财产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按实际损失作出经济赔偿并承担其法律责任,因此导致采购人被第三人以起诉等形式主张权利的,采购人因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垫付款、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 (四)中标供应商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经采购人书面要求履行及整改但仍未履行或仍然履行不符合约定的。 九、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按期结算,每月为一期,次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结合绩效考核情况,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上一期服务费给中标供应商,如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服务的天数折算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前5个工作日,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等请款材料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如中标供应商逾期提供,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办理财政请款手续的,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时履行付款义务,款项的具体支付时间以政府财政支付部门的审批和拨款时间为准。 (二)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期(一年)内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采购人将按中标金额支付服务费,不作调整。 | 12 | 225,000 | 月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0月1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邓靖琳 39961819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党群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