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rd-01-gc2024138
预算金额516.52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工0769-2309885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工0757-825746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二批)(重新招标)土建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二批)(重新招标)土建专业分包,(项目编号:JRD-01-GC2024138)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二批)(重新招标)土建专业分包项目。
(二)实施地点:东莞市。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五)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516.5276万元
(六)项目分类:一级
(七)项目类别:工程类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计划工期: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01月27日前完成(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十一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
三、招标范围及分包明细
(一)分包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名称

标包号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

镇区

投标保证金

文件费

1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二批)(重新招标)土建专业分包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二批)(重新招标)土建专业分包

1

516.5276

100%

虎门镇

50000元

200元

注:安全生产工器具(含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及机构建设标志牌)由总包单位提供,其余安全生产设施由专业分包单位提供。
(二)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包。
(三)招标范围:本工程专业分包外委限价为伍佰壹拾陆万伍仟贰佰柒拾陆元整(¥5,165,276 .0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为¥129,131.90元、交通疏解费暂估价为360,000.00元、青苗赔偿费暂估价为425,290.00。安全文明施工费、交通疏解费、青苗赔偿费按实际发生结算,不得超暂估价(具体内容参见东输党纪〔2024〕15号文)。
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迁改施工(第二批)(重新招标)土建部分施工,项目部的搭建,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架空土建部分:10基铁塔基础、桩基础检测、接地工程、防护设施、塔基护坡;新建转供电电缆沟土建部分:终端场和电缆沟土建及支护、接地工程、电缆沟充砂、电缆支架安装等;旧线行铁塔基础拆除共7基;负责本工程涉及的拆迁、青赔工作及相关费用,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费用、甲供物资的卸车及保管、交通疏解、现场安保及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及相关费用;土建资料部分:完成该工程土建部分开、竣工、过程及归档资料整理移交及结算资 料、进度款资料等工程资料;除业主提供的材料以外,其余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 工程施工水电费由施工单位负责;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等工作及相关费用。负责土建部分所有材料(含地脚螺栓,接地体)以及原材料送检。完成土建验收等工作。设备材料的运输及卸车保管。
(四)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分包商负责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五)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六)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分包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100%(不含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七)结算方式:按国家规定由施工单位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合同价款内,由施工单位向税收部门支付。本项目合同所涉及施工图范围内,一次包定,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引起变更价款除外)。本项目分包结算价=分包合同价+总包变更结算金额×本工程限价费率(88.95%)×分包单位中标费率。
(八)计价依据:
施工费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计价依据为:
(1)取费项目及标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通知》(粤电定[2020]5号文)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的相关最新规定,取费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分项报价定额直接费的报价比例分摊入各专业取费表中。
(2)定额参照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不足部分参考其他定额。
(3)人工单价、安装工程定额材料、定额机械价差调整执行施工期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调差文件。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市场价按施工期间南方电网公司最新发布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计取价差(已招标的未计价材料价格按招标价)。建筑工程参照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施工期间最新信息价计取材料价差。
(4)①站外电源、临时施工电源执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6年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22版)》、《关于印发广东省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电定〔2017〕5号文)和《关于2016版配电网建设预规和配套定额使用问题的答复》(粤电定〔2018〕4号文)。人材机价差按施工期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调差文件执行。
(5)税金费用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并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
(以上计价文件以国家、行业部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九)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十)订单合同分配规则:/
(十一)相关要求:
(1)中标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2)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9%。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中标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5)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6)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7)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8)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9)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中标人除应按总承包方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10)中标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中标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中标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有权责成中标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总承包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中标人自身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总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1)中标人应协助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总承包方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结算完成以第三方财审报告完成时间为准)
(1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线缆受损、发生线路跳闸,严重时引起架空线路导地线断裂、电缆无法恢复绝缘水平等问题,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故障,并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①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配电电缆受损的,应由中标人更换整段电缆至原有电缆接头;
②配电电缆通道受损后,原则上按原路径、原规模修复电缆通道,其中电缆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复,电缆埋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加固。无法修复需改变电缆通道路径的,原则上不得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方式,确需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按原有电缆通道规模+一倍备用管道的规模建设。
③在电缆受损抢修期间,须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变、专变用户进行发电车保供电,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3)中标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措施并单独开列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相关发票,总承包单位按中标单位实际发生的金额单独支付。
(14)因中标人责任导致被聚润达集团或东莞供电局及以上单位查处四类违章,总承包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暂停中标人工作计划2至7天,中标人除应按总承包方意见进行停工外,还应承担因停工引起的工期责任,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15)因中标人责任导致被聚润达集团或东莞供电局及以上单位查处 A、B类违章,中标人需在季度分包商安全生产会议上进行公开书面检讨,并安排人员参与公司的线上或线下为期1个月的安全督查,如未能发现4、B 类违章将延期1个月。
(16)“黄牌”警告处理。中标人月度发生对公司及上级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章或被上级单位发现 A、B类违章累计3起及以上,对中标人进行“黄牌”警告三个月。“黄牌”警告期间总承包人有权停止中标人所有新工作安排,“黄牌”警告时间结束,中标人需向总了承包人申请撒销“黄牌”警告,经承包人检查后撒销“黄牌”,并恢复工作安排。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或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

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该省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证书有要求个人签名和使用有效期的应在个人签名处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11700分2024117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和图纸(如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文件下载
(1)供应商关于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及开票信息(开票信息包含以下内容: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国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基本户)、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接收电子发票邮箱)。
以上资料供应商须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平台显示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
5.2本项目按标包收取招标文件费用详见“招标公告-三、招标范围及分包明细。文件费审核联系电话:陈工,82574697本项目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账备注项目编号+标包号
(1)收款单位: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纳税识别号:9144060575365114XK
(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4)银行账号:44504001040005786
(5)联行号:103588050101
5.3重要提醒: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的。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103117时 00 分 00 秒,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11210900分 00 秒。
(1)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6.3开标地点及方式
(1)开标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2)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3)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4)其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上发布。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6楼
邮编:528200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757-82574687(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受理邮箱:78373045@qq.com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发出后三天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报价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响应报价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电子邮箱:jurundajw@163.com
联系电话:0769-23098872(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竂步镇横坑社区横塘路9号玉兰花园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6楼

邮编:5103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郑工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69-23098852(业务咨询电话)

电话:0757-82574654

十一、公告附件
(1)异议书(模板)
(2)投诉书(模板)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异议书/投诉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投诉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