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LED显示屏(原厂箱体)
㎡
AKS1.2
利亚德
36.9
57600
2125440
2
视频拼接处理器
台
MVC-III-05
66000
3
接收卡
张
LRV268
150
460
69000
4
控制软件
套
精显时代-3
1880
5
视频控制服务器
APC-选配
迈肯思
38000
6
4K宽屏显示器
27英寸/276E8VJSB
飞利浦
7
智能配电箱
AC40KVA
定制
6550
8
PLC智能监控系统
PLC-50
9
信号线及工程布线
项
CAT6
大唐电信
8800
10
电源线及工程布线
BV
西湖
11800
11
显示屏钢架
优质
1700
62730
12
视频光纤传输器
ZK-HDMI/4K
中科光电
6180
24720
13
六芯多模光纤
米
GYTA-6
长飞
300
14
4200
光纤配件
/
15
数字功放
KH6002
贝宝声
4700
16
高保真音箱
支
MC-402A
1080
2160
17
主控设备机柜
个
0.8米
国产
18
线槽辅材
批
8000
19
技术服务费
现场实施
33000
20
安装防护
4800
21
地面保护
2500
22
触摸查询机
ZS-BP490T
中视
32000
23
触摸查询软件
V2.0
22000
24
湘绣屏风拆装转移
45000
合计报价
25800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甲方。
3乙方须将所有产品安装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组织验收至合格。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合同所有物资的质保期从各项货物验收合格之后开始,质保期1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均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的产品),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