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5月至2022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研发经费投入归集平台 采购内容:1.借助“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数字手段合法合规助力企业一套工作底稿一次录入自动智能核算出R&D、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口径研发费用和报表,按月呈现、费用类型、配比一目了然,实时掌握辖区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指标,精准施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提供直接认定依据,为储备、三年维护和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增长奠定基础,形成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科创板企业的梯次培育路径。2.建设“乌海市科技要素大数据分析平台”(简称“领导驾驶舱”),建立部门共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政科技计划立项、研发加计扣除税收减免等行政记录,并将科技统计数据作为科研诚信信息纳入,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计划立项、研发加计扣除税收减免、实施财政后补助等政策实施和管理环节采用统一的研发统计数据为佐证材料,同时利用行政记录提高企业研发统计督查的针对性,破解企业研发统计瓶颈问题。通过大数据平台统计企业不同口径(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R&D、重点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研发支出数据,系统分析企业研发活动情况,监测申报异常、零申报企业原因分析,助力职能部门实时掌握财政专项项目执行进度、经费使用情况、成果产出情况等核心指标,为主管部门决策分析作支撑。3.按照职能部门、创新主体角色分别开展培训、跟踪辅导,培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研发项目立项实务》、《企业研发费用全口径解读》、《企业R&D统计报表填报实务》及研发项目、费用归集答疑。通过趋势分析、综合解读、专项实务等课程组织开展培训宣传和服务工作,将科技普惠政策精准的推送到企业手中,应享尽享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帮助有研发的企业主要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了解研发投入的价值意义,研发费用与企业创新高质量发展、人才转型升级的逻辑,提升各单位及主要经办人员的积极性,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依托“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数字手段提升研发投入归集现代化水平,有效实现R&D投入应统尽统,帮助企业实现惠企政策合规尽享,有助于科技、统计、税务、工信、等管理部门实现对科技型企业研发和投入能力的实时动态监管,有力提升科技创新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为政府精准决策施策提供科学依据。 需满足的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应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证书,并在有效期内。5.供应商应具备同类政府业绩的采购案例,例如公示、合同书等。6.供应商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多口径研发费用合规提升服务的相关技术、成果、人员及资金能力。7.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9.具有下列情况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具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或同一母公司以下的2个及2个以上的子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情况。10.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相关证明材料。11.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12.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 100.0000 2022年06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乌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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