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洛文化传承教育基地项目1号学员宿舍室内装饰及学员餐厅设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lzb-f-2023-079
预算金额46万元
招标公司洛阳鑫城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379-66220569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麦先生152398079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河洛文化传承教育基地项目 1 号学员宿舍室内装饰及学员餐厅设计工程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TLZB-F-2023-07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洛文化传承教育基地项目 1 号学员宿舍室内装饰及学员餐厅设计工程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6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鑫城实业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河洛文化传承教育基地项目 1 号学员宿舍及学员餐厅的室内装修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洛文化传承教育基地项目 1 号学员宿舍室内装饰及学员餐厅设计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洛文化传承教育基地项目 1 号学员宿舍室内装饰及学员餐厅设计工程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 1 幢 1-182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 1 幢 1-1811 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 1 幢 1-1811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河洛文化传承教育基地项目 1 号学员宿舍室内装饰及学员餐厅设计工程项目,采购 人为洛阳鑫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 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河洛文化传承教育基地项目 1 号学员宿舍室内装饰及学员餐厅设计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TLZB-F-2023-079
3、项目概况:河洛文化传承教育基地项目 1 号学员宿舍及学员餐厅的室内装修设计。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7、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8、最高限价:46 万
9、设计深度:设计深度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定的编制和设计深度要求,所有专 业设计应达到施工图深度。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并符合发包人设计管理要求。11、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
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 1 幢 1-1821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购买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04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 1 幢 1-1811
六、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04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 1 幢 1-1811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鑫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兴宁中路(财政局院内)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62205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高新区建业华阳峰渡 1 号楼 1821 联 系 人: 麦先生
电 话: 1523980799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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