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有限公司(建宁)仓储一期项目(设计)[补充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有限公司(建宁)仓储一期项目(设计)
补充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节的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9项补充合同条款“4.设计概算超过最终结算的20%-30%(不含),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2%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设计概算超过最终结算的30%,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5%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设计概算超过竣工财务决算,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10%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修改为“最终结算较设计概算节概20%-30% (不含),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2%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最终结算较设计概算节概30%以上,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5%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竣工财务决算超过设计概算,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10%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
2. 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第3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2.1条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技术类专家8名和招标人代表1名”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4名和招标人代表1名”。
注: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
补充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节的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9项补充合同条款“4.设计概算超过最终结算的20%-30%(不含),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2%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设计概算超过最终结算的30%,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5%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设计概算超过竣工财务决算,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10%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修改为“最终结算较设计概算节概20%-30% (不含),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2%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最终结算较设计概算节概30%以上,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5%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竣工财务决算超过设计概算,由设计人按实际实施工程设计费总额的10%赔付违约金给发包人。”
2. 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第3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2.1条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技术类专家8名和招标人代表1名”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4名和招标人代表1名”。
注: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