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山西省大同市云中路西侧两块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91710时至20209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大同中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大同市云中路西侧(原齿轮厂)的同国用(2015)第000922号、同国用(2015)第000923号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查看评估报告或自行了解)。

土地权属登记摘录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同国用(2015)第000922

土地使用权人

大同中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座落

大同市云中路西侧(原齿轮厂)

用途

商业用地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3416

使用权面积

10885.34

宗地四至

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东至山西大同齿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南至住宅区。

土地权属登记摘录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同国用(2015)第000923

土地使用权人

大同中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座落

大同市云中路西侧(原齿轮厂)

用途

住宅用地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83416

使用权面积

453.56

宗地四至

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东至山西大同齿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南至住宅区。

估价对象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结果表

项目

估价结果

总价或总额(万元)

大同中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

山西省大同市云中路西侧(原齿轮厂)的同

国用(2015)第000922号、同国用2015

000923号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

建筑物、附着物市场价值

6687.78(人民币陆仟陆佰捌拾柒万柒仟捌佰圆整)

其中:同国用(2015)第000922

同国用(2015)第000923号国有出

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值

6335.13(人民币陆仟叁佰叁拾伍万壹仟叁佰圆整)

地上建筑物市场价值

326.50(人民币叁佰贰拾陆万伍仟圆整)

地上附着物市场价值

26.15(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伍佰圆整)


起拍价:4816万元,保证金:96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特别提示: 1,执行法院未取证被拍卖土地中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宗地内具体位置的资料,其具体位置以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为准。

2,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2、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6、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拍卖咨询电话:18340011597,孙先生),有意者请自行去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去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暖、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因拍卖标的产生的欠费、罚款、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网络拍卖平台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变更手续。

特别说明:1、标的物权属登记、变更过程中,除本公告第七条已载明的文书外,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行政许可材料等,由买受人自行提供。

2、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权以办产权手续时的实测面积为准,地上附属物以移交时的实际面积为准,如有减少,成交价款不予退回、抵债金额不予减少。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9月25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账号:000000028004100000378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001205拍卖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咨询电话:18340011597

法院监督电话:0531-89256643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00年九月一日

山西省大同市云中路西侧两块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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