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3645.3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zc-2022-00044-gk000232
预算金额1703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儿童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晓琪65771366
中标公司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7006.4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武汉市雨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348.57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武汉同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480.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809.3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ZC-2022-00044-GK0002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064494-4264
三、项目名称
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同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航空路13号
中标(成交)金额:1671.84(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满意,可续签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宏;胡佳诺;王浩(组长);周琨(采购人代表);晏晓兰;郑小莉(采购人代表);刘吉兰;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7-28
2、评审地点:武汉市市民之家5楼D01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不收费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儿童医院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00号
联系方式:82433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金桥大道117号
联系方式:65771366、65770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琪、郑融
电话:65771366、65770253
相关下载- 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定稿.pdf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定稿.pdf
- 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pdf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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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7/notice_850269b7f2ca4455804bf2dccef74a81.html
武汉市市级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WHZC-2022-00044-GK00023
采购人:武汉儿童医院
项目名称: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7月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一、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
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
和电子签章。
二、供应商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
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供应商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
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供应商确认。
三、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不可偏离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
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
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应按照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的
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
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
七、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
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八、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
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
目录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与评标
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六、中标与合同
七、采购信息公告
八、质疑及提交
九、相关条文解读
十、其他注意事项
十一、适用法律
十二、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
一、采购标的汇总表
二、项目概况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四、服务要求
五、商务要求
六、其他要求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二、资格审查标准
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投标书53
投标服务清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
项目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资格条件承诺函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
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
电话:400639817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ZC-2022-00044-GK00023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2064494-4264
3.项目名称: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1703
6.最高限价(万元):1703
7.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满意,可续签合同,续
签时间不超过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4006398178。
3.方式: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whszfcg.com/)直接获取。
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办理CA锁。方式:打开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
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
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参
与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无法网上投标!
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3)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
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请原系统CA锁的老用户(于2019年7月1日前办理的CA)及时
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8号窗口(中金CA窗口)进行CA签章的更新。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07-0809:0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07-2810:00(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4楼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
2.本项目共分1包,第1包: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703万元。
七、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
号)
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政府采购保函
1.相关政策: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
341号)
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http://27.17.40.162:8000/zfcgGuarantee.html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儿童医院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00号
联系方式:82433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4楼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65771366、65770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琪
电话:65771366、65770253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07-07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项目编号 | WHZC-2022-00044-GK00023 |
2 | 项目名称 | 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 |
3 | 项目属性 | 服务 |
4 | 采购人 | 武汉儿童医院 |
5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6 | 投标文件 |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7 |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及递交时间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8 | 投标文件编制 | 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CA上传。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9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10 | 多包投标规定 | 无 |
11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历日 |
12 | 资格预审 | 不进行 |
13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
14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
15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6 | 实物样品 | 不提交 |
17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 |
18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 |
19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
20 | 中小企业 | 非专门面向 |
21 | 中小企业定义 | 本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
22 | 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23 | 监狱企业 | 非专门面向 |
24 | 联合体投标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
25 | 质疑及提交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负责受理并答复供应商提出的针对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实质性内容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单位(部门):武汉儿童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00号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82433179采购中心负责受理并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流程、程序提出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单位(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地址:武汉市民之家4006办公室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65771366 |
26 | 公告媒介 |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http://27.17.40.162:8000/)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whszfcg.com) |
27 | 招标结果通知书领取 |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所有投标人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的“中标通知书下载”和“招标结果通知书下载”版块领取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
28 |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服务 |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查看《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供应商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的“合同信用融资”板块查询。 |
29 | 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 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根据《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出具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加快企业资金流转。供应商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http://27.17.40.162:8000/)查看相关政策要求及合作金融机构信息。 |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 | 招标文件项目服务要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 | 偏离说明 | ||||||
号 | 求条款 | 述 | 偏离说明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中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并提
供证明文件,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偏离说明与详细说明不一致的以详
细说明为准。
2.如全部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全部条款,可在首行填写“全部满足”;如本表仅
加盖公章未填写内容,则视为全部满足,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
投标日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资格条件承诺函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 ||||||||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 |
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 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 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 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记录;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记录;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记录;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记录;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记录;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记录;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记录;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记录;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记录;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记录;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记录; |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 |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 |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 |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 |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 |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 |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 |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 |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 |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 |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 |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 | |
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 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 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 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 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 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 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 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 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 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 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 ||
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
特此承诺。 |
采购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年月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报价(万元) | |
合同履行期限 | |
项目经理 | |
备注 |
说明:1.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2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2.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服务1 | ||||
2 | 服务2 | ||||
3 | 服务3 | ||||
4 | 服务4 | ||||
5 | 服务5 | ||||
6 | 服务6 | ||||
…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3.未提供详细的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
投标日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时间:年月日
(说明:1.非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请勿填写此项声明;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
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
参加(采购人)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
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如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
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
议的雇员人数。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姓名 | 性别 | 性别 | 年龄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职称 | 学历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项目单位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项目时间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
投标日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年龄 | 从事本行业 | 在本项目中承 | 个人专业资质 | ||||||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年龄 | 工作年限 | 担的工作 | 及证书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
投标日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编号:所投包号: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项目金额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时间 | |
项目内容 |
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
投标日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
武汉儿童医院
2022年6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章、需求调查情况
2.1产业发展状况
2.2市场供给情况
2.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2.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
2.5其他相关情况
第三章、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第四章、采购需求
4.1采购标的汇总表
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4.2.1技术要求
一、采购标的汇总表
二、项目概况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保洁服务
(二)医疗废弃物清收服务
(三)电梯操作服务
(四)服务时间
四、服务要求
(一)保洁服务要求
(二)抗感染控制管理服务
(三)医疗废弃物清收服务
(四)电梯操作服务
(五)疫情防控服务
(六)物资装备配置
(七)管理方案的内容要求具体如下
(八)服务人员
(九)物业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4.2.2、商务要求
4.2.3、其他要求
第五章、采购实施计划
5.1合同订立安排
5.1.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
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
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
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
5.1.6供应商资格条件
5.1.7采购方式
5.1.8竞争范围
5.1.9评审规则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
5.1.10其它
5.2合同管理安排
5.2.1合同类型
5.2.2定价方式
5.2.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
5.2.4履约验收方案
5.2.5风险管控措施
5.2.6其他
第六章、审查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6.1审查意见...............................................................................................错误!未定义书签。
6.1.1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意见......................................................................错误!未定义书签。
6.1.2对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错误!未定义书签。
6.1.3专家审查意见.....................................................................................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武汉市财政局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1479号)相关规定,武汉儿童
医院编制了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
本情况、需求调查情况、公开征求意见情况、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五方面内容,
目的是保障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有序实施并顺利完成采购目
标。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采购
(二)预算金额:1703万元/年
(三)最高限价:1703万元/年
(四)项目采购人:武汉儿童医院
(五)项目类型:公开招标
(六)采购项目目标:
我院是全国百佳医院,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现年门诊量约210万人次左右,出院病人约8万人
次左右,手术约3.8万例次;是一所集儿童医疗、科教、保健职能为一体,中部地区最大规模的
儿童医院。目前,我院新旧医疗楼宇多,来往病患人员多,病患密度大,为保障医院卫生环境,
各科室工作次序,提高我院服务质量,现计划对保洁司梯服务进行采购。
(七)预算绩效目标: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制定项目预算和采购需求,充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满足医院临
床和治疗需要。
第二章、需求调查情况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
2.1产业发展状况
目前医疗行业,有近100万家医疗诊所、近30万家医疗机构、3万多家医院、近1600家三
甲医院,三甲医院平均后勤服务费用在2000万至5000万之间不等,仅三甲医院物业管理费就具
有上千亿规模。
2.2市场供给情况
截止2021年底,国内有物业服务企业约11万家、其中从事保障医院后勤服务的供应商约2000
家,目前国内医院物业服务行业排名靠前的20家大企业,员工总数不到20万,总营业收入不到
110亿人民币;湖北省从事医院后勤保障服务的供应商约70家,员工总数不到4万,总营业收入
不到20亿人民币。每一场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过后,都会对医疗卫生体系产生巨大的影响。
医院后勤服务工作具有医疗背景的特殊性,管理难度远比其他公建、住宅、工业类型物业要求高,
也是衡量医院后勤服务供应商管理者水平的试金石,此次新冠疫情防控暴露出医院后勤工作的诸
多短板,应急机制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医废处置、现场运营压力大、物业公司弃盘等情形,
只有选择专门针对医院后勤服务、且具有良好市场口碑的供应商,确保医院后勤服务质量和安全,
以满足医院的需求。
2.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1、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服务期:1年
中标供应商名称:武汉市雨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348.5729万元
公告链接: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103/notice_655e24ed16ec4a1182914302601b1c8a.
html
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2022-2024年协和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管理项目(西
院区、金银湖院区)
预算金额:2880万元
服务期:2年
中标供应商名称: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809.3999840万元
公告链接: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202/t20220225_17622094.htm
3、武汉市武昌医院物业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565.884万元
服务期:1年
中标供应商名称:武汉同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55.6672万元
公告链接:
http://27.17.40.162:8000//notice/202204/notice_583fef24ae3542be8e8cacb5cb8e7c62.htm
l
4、武汉市中心医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南京路院区、后湖院区)
预算金额:7038万元
服务期:3年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006.4933万元
公告链接:http://home.wuhan.gov.cn/xwzx/zxjygg/202009/t20200927_1456715.shtml
5、武汉市第一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458万元
服务期:3年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武汉同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武汉维维安保安服务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标金额:2480.9052万元/年
公告链接:http://home.wuhan.gov.cn/xwzx/zxjygg/202010/t20201016_1466101.shtml
2.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
不适用
2.5其他相关情况
无
第三章、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不适用,本项目不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
1 | 投标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报价信息 |
2 |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的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一章) |
3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90天,供应商可在《投标书》中相应位置进行填写 |
4 | 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投标人需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盖章。 |
5 | 投标人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 | 投标人需根据文件第三章中“★”号条款中要求的响应模式对“★”号条款进行相应 |
6 | 投标文件中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
7 | 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 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
(二)澄清有关问题
1.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
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
照本节第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并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武汉市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系统。
(三)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
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
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服务评议进
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
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
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3.1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2.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
项目扣除比例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2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
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3.2.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4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
4.计分办法
4.1集中采购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
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3.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
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1.10其它
无
5.2合同管理安排
5.2.1合同类型
□买卖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合同
□其他:
5.2.2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要求:包含本项目所需所有费用
□固定单价,要求:
□成本补偿,要求:
□绩效激励,要求:
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根据有利于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5.2.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
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
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保洁服务、电梯操作委托管理合同书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采购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
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作双方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洁服务、电梯操作服
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委托项目和期限
第二条: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全面管理甲方保洁服务、电梯操作服务;所有日常保洁设施
设备、物料(含消毒剂)、工具、清运车等以及医疗废弃物的清运服务所需的专用垃圾桶、垃圾
袋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保洁服务工作时间
1、香港路门诊部、医技楼大部分区域工作时间6:00—17:30,17:30后需配置部分人员
担负急救科夜间和其余科室夜间的保洁工作;内科楼、手术综合楼、妇幼保健楼工作时间为6:
00—21:00。
第四条:电梯卫生保洁及操作工作时间:
1、乙方负责甲方全院电梯的卫生保洁服务。
2、乙方负责甲方17部电梯的操作服务(其中,手术综合楼28、29、30、31号电梯、妇
幼保健楼36、37号电梯、内科楼18、19、20、21、22、23、24号电梯、香港路门诊1、2、3、4
号电梯),其中手术综合楼30号电梯24小时有人操作运行。
3、所有电梯(手综合楼30号除外)均不安排夜班值守,各楼层均留一部电梯夜间自行
运行,出现问题由乘梯人按梯内提示打电话或由值班保安及时报甲方总值班和电梯维修人员。
具体工作时间详见附件6。
第五条:本合同期限为一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满意,可续签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
年。
第三章服务范围和周期
第六条:
1、乙方负责的保洁服务范围:香港路门诊部、新内科楼、手术综合楼、妇幼保健大楼、医
技楼的地面、屋顶、墙面、门、窗、灯具、床、柜、脸盆、(洗手池)、便池、水池、楼梯、
扶手、标识牌、医院外环境(含路面、花坛、绿化带、石桌、石凳、宣传栏)的日常保洁、消
毒及病区微波炉的清洁、保护,定期清洗门诊防滑地垫;行政办公楼地面,每周2次;乙方有
义务配合甲方在大型活动中做好卫生突击配合工作;每天协助公共场所灯及诊室内空调的开、
关。
2、为了加强、规范医疗废物的卫生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引起疾病发生、传播和
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乙方负责甲方医疗废物的清收、并运送至甲方指定暂存间;
保洁周期:
(1)、各层大厅、楼道、病房、卫生间地面和床头柜、每天擦抹1遍,窗台、活动室、楼
梯、楼梯扶手等每周擦抹1遍,并经常巡视,随时保持清洁;
(2)、乙方负责的电梯操作服务范围:甲方手术综合楼(4部电梯)、妇幼保健楼(2部
电梯)、香港路门诊部(4部电梯)、内科楼(7部电梯)共计17部电梯的操作服务。
(3)、乙方每周对各门诊、病区、每月对行政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内玻璃及内隔断
抹擦一遍。
第四章服务标准和检查方法
第七条:
1、保洁标准:窗明地亮、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痰迹、无水渍,墙面、桌面、病床无污迹,
物品设施清洁、无灰尘、无污垢;垃圾日产日清(具体保洁标准见附件1)。
2、乙方必须具有医院物业管理的实际经验;有完善的物业支持和专业的保洁服务经验;
拥有一套先进的保洁设备,有一套完整的医院保洁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必须制定科学、
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
3、保洁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对医务人员和就医者要以礼相待。节约水电,
爱护甲方一切公共财物,人为损坏要赔偿。
4、乙方需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为了方便临床工作,科主任和
护士长有权建议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洁员,不影响临床查房。
5、乙方需提高员工的素质。要求制定方案定期对保洁员进行培训,同时对保洁员工作进
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
6、乙方需抓好预防交叉感染工作。消毒隔离,按照甲方感染要求进行,保洁员要经常参
加感染知识培训及学习基本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并掌握对医院感染的认识。
7、每天要保证有保洁员为临床科室工作,合理安排工作流程,保证科室清洁干净。服从
临床科室工作安排,热情服务,不得恶意顶撞科室工作人员和就医者。
8、乙方需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每天对医院所辖区域进行巡查,协助公共区域的水、电开
关。经常与临床科室沟通,及时解决临床科室提出的问题。
9、甲方免费提供物业用水用电、必要的内线电话、物业用房、备勤房及材料仓库。
10、医疗废弃物清收、运送工作标准: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
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应分类收集,不能混收;
(4)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
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8)清运人员与产生医疗废弃物的科室和保管人员之间有交接登记并签字;
(9)加强对清运人员管理,杜绝医疗废弃物外流,清运人员不能在医疗废弃物内拾废品。
11、电梯操作服务标准
(1)保证甲方17部电梯在合同约定运行服务时间内专人操作服务;
(2)乙方员工熟悉电梯的性能,熟练掌握电梯的操作方法及应急的处理程序;
(3)礼貌用语,热情服务,不得与乘客发生争吵;
(4)值守人员站立式服务,站姿端正,不得倚靠电梯,杜绝不正确站姿;
(5)出现电梯困人等紧急情况,应作好对乘客的解释和
安慰工作,同时与消防监控中心和维保人员联系,及时组织解救,不得擅自强行开启电梯门;
(6)保持电梯内清洁。
第八条:甲方不定期、不定次数、不定项目随时检查乙方服务质量,并做好登记;
第九条:保洁及电梯服务质量检查实行按项目考核兑现和百分制评分相结合,双方主管人员
签字确认。
第五章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督促乙方搞好健康检查和上岗培训;
2、对乙方保洁服务、电梯操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标准考核确认乙方服务质量,并
与服务质量挂钩奖惩;
3、为乙方提供内部电话一部,无偿提供存放保洁卫生用品库房二间、设备用房二间、办
公用房三间,无偿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资源(如水、电等);
4、确定一名主管人员及时与乙方保持工作联系;
5、对表现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建议更换;
6、建筑物及内外设施因甲方责任破损时,乙方应及时反映由甲方维修或更换;
7、按时支付委托管理经费。
第十一条:乙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保证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乙方负责与其所聘用人员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依法承担法定用工责任,并做好人力资源
管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①负责对员工进行审核,按《劳动法》办理相关手续,如违反规定由
乙方承担责任;②搞好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服务意识;③定岗定编,更换人员时应及
时通知甲方、保持员工相对稳定;④住院部各病区员工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3、教育员工遵纪守法,执行院纪院规,保守秘密,讲究礼貌,热情服务,不在楼内过夜,不准
串岗,不干预医护人员的正常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到非工作区域活动,如有违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不允许乙方员工私自处理甲方废品;
4、所有员工要求为健康工作者,统一着装,仪表端正,衣帽整洁,佩戴工号牌,做到四轻(说话
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
5、实行岗位责任制,保洁人员应严格遵守清洁质量标准和消毒隔离制度,且符合院感管理的
相关标准;接受且配合院感检查、监督,积极协助甲方做好灭蚊蝇工作且达标。
6、爱护建筑及室内外各种设施,协助公共场所电灯、协助公共场所水管的开、关。注意节约
用水,做好节能工作,如因乙方人员造成的损坏或浪费由乙方负责赔偿;
7、在委托管理期内,因乙方责任造成自身伤亡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工作人员违反
操作规程造成甲方人员(含住院患儿及陪伴的家属)的病残、伤亡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并负责处理;
8、乙方工作人员有权监督制止在院内违章吸烟行为;
9、乙方保洁员原则上只负责合同规定保洁范围内清洁卫生,不负责送单、护送病人等;
10、乙方员工住宿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提供住宿。
第六章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二条:甲方对乙方工作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整改。第一次提示,第二次
处罚。
第十三条:月度保洁及电梯操作服务质量考评参照第四章第九条约定执行,检查后填写评分
表,每扣1分,扣服务费50元,若月评分连续3个月低于90分,则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考核合格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的委托管理经费,超过7天后,每逾一天向乙方支
付当月委托管理经费的5‰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后,若单方面提前中止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约定,方
可生效,否则按月委托管理经费的20%给付对方违约金。
第十六条:合同期届满,乙方全面履行合同并且服务质量优秀,可优先续签下一期合同。
第七章委托管理经费及结算方式
第十七条:管理经费:
1、人员编制:;
2、合同金额的调整应基于以下因素:
(1)服务范围或服务内容的变更。
(2)省市最低工资及社会保险政策发生变化。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经费按月支付,待甲方月度考核完成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委托
管理经费。
第十九条:付款方式: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以网银或转账支票的形式向乙方付
款。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甲方根据各医技科室或病区的诊疗特点,规范配置专用于收集一次性注射器针头,
输液器针头,废物刀片,缝合针等尖锐性医疗废物的利器盒。
第二十一条: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要求乙方提供石材保养、石材翻新、PVC地胶施蜡等特
殊保洁服务,乙方应当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完成,具体费用按照市场优惠价格据实结算。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期限内,若遇医疗高峰导致乙方工作量增加或春节期间甲方病患者较日
常有所减少,导致乙方工作量相应减少;每月委托管理经费不做增加或减少。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承诺做好廉政建设,不以任何方式行贿受贿。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壹式伍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方留存肆份、乙方留存壹份。
凡因为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同意提交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武汉儿童医院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5.2.4履约验收方案
详见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
5.2.5风险管控措施
(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制定合同补充条款,如遇国家政策变化,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解决采购过
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制定合同补充条款,如遇实施环境变化,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解决采购过
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制定合同补充条款,如遇重大技术变化,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解决采购过
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据实调整
(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据实调整
(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重新招标或者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变更采购方式。
(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5.2.6其他
无
第六章、审查情况
6.1审查意见
6.1.1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采购需求符合相关规定,审查通过。
6.1.2对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采购实施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审查通过。
6.1.3专家审查意见
2022年6月6日,武汉儿童医院组织召开了“武汉儿童医院保洁司梯服务采购采购
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专家审查会。会上专家审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审查。经认真讨论,
形成意见如下:
1、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22号)
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专家组同意通过一般性审查。
2、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还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了非歧视性审查、竞
争性审查、采购政策审查、履约风险审查及其他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重点审查。
3、该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中资格要求、项目采购需求、评标方法、步骤及
标准等内容设置合理,没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可以满足
有三家以上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建议:无
儿童
汉
武
2年6月6月
2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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