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工业大学国产化高性能环氧纳米复合绝缘材料配方体系试验器具加工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6.2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at0312600763
预算金额26.21万元
招标公司合肥工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施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51-63735933
中标公司山东迅实电气有限公司26.2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工业大学的委托,就“合肥工业大学国产化高性能环氧纳米复合绝缘材料配方体系试验器具加工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国产化高性能环氧纳米复合绝缘材料配方体系试验器具加工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373593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施老师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工 0551-63735933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20AT031260076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7日

成交日期:2020年04月08日

总成交金额:26.21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山东迅实电气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民祥路29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贰仟壹佰元整(¥2621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75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7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选定评委:胡先海、毛家兴、赵玉顺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肥工业大学国产化高性能环氧纳米复合绝缘材料配方体系试验器具加工项目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国产化高性能环氧纳米复合绝缘材料配方体系试验器具加工项目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合肥工业大学国产化高性能环氧纳米复合绝缘材料配方体系试验器具加工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国产化高性能环氧纳米复合绝缘材料配方体系试验器具加工项目

项目编号:20AT031260076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7日

采购日期:2020年4月8日

二、成交供应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山东迅实电气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民祥路29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贰仟壹佰元整(¥262100.00)

三、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选定评委:胡先海、毛家兴、赵玉顺

采购人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 系 人:施老师

电 话:0551-62901718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63735927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7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0.2752万元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2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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