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镇南新区路网(沙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路基及桥台桩基础桩基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恒实【fd-2023】招字第0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邱光宇0593-787151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女士159593222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镇南新区路网(沙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路基及桥台桩基础桩基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2023年01月31日 15: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镇南新区路网(沙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路基及桥台桩基础桩基检测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

采购单位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福鼎市公告时间2023年01月31日 15:09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28日更正日期2023年01月3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959322277
采购单位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鼎市公交公司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邱光宇/0593-787151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鼎市玉门北路54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女士/1595932227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恒实【FD-2023】招字第00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镇南新区路网(沙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路基及桥台桩基础桩基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公交公司7楼        

联系方式:邱光宇/0593-787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玉门北路541号            

联系方式:孙女士/15959322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1595932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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