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林县屠宰厂建设项目屠宰生产设备(补充部分)采购安装变更公告
金额
393.0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3.08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俊13888606117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慧0871-6860069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石林县屠宰厂建设项目屠宰生产设备(补充部分)采购安装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石林县屠宰厂建设项目屠宰生产设备(补充部分)采购安装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393.089035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备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0-16 15: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石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746802)
备注: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石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何俊
办公电话: 13888606117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刘慧
办公电话: 0871-68600694 移动电话: 1582525821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0970001001
标段名称: 石林县屠宰厂建设项目屠宰生产设备(补充部分)采购安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1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01 09:30
开标地点: 石林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93.08903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石林县屠宰厂建设项目屠宰生产设备补充部分的供货、运输、保险、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等服务。具体要求请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最终以项目设计方案和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石林县屠宰厂建设项目包含屠宰、分割、副产品加工等生产工艺,规划屠宰生产线1条,设计车速300头/小时,单班产能2400头,年屠宰生猪84万头;设计分割生产线3+1条,设计车速125头/小时,单班产能1000头,年分割产能35万头。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屠宰设备或分割设备供货业绩至少1项(投标时需提供供货合同扫描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供货业绩)。(以上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
其他: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二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少于二年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无行贿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0-16 14:29:5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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