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德令哈100万千瓦光储及3兆瓦光伏制氢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批物资
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ZSC230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德令哈100万千瓦光储及3兆瓦光伏制氢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德令哈100万千瓦光储及3兆瓦光伏制氢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的供货及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保证金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1)”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包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允许代理 |
|
1 |
001 |
包1 |
330KVGIS |
详见附件3 |
详见附件3 |
否 |
|
2 |
001 |
包2 |
充气式高压开关柜等 |
详见附件3 |
详见附件3 |
否 |
|
3 |
001 |
包3 |
二次保护装置 |
详见附件3 |
详见附件3 |
否 |
|
4 |
002 |
包1 |
高压电缆等 |
详见附件3 |
详见附件3 |
是 |
|
5 |
002 |
包2 |
水喷雾 |
详见附件3 |
详见附件3 |
是 |
2.2投标保证金
2.2.1所有应答标包开标文件中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同批次投多个包的只缴1个投标报价金额最大包的保证金,按下表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对应金额按所投报价金额最大包计算:
投标人按下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
每包的应答价格 |
投标保证金(元) |
50万以下(不含50万) |
可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 |
50万-100万(含50万) |
10,000 |
100万-200万(含100万) |
20,000 |
200万-300万(含200万) |
40,000 |
300万-500万(含300万) |
60,000 |
500万-700万(含500万) |
100,000 |
700万-1000万(含700万) |
140,000 |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
200,000 |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
400,000 |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
600,000 |
4000万-6000万(含4000万) |
800,000 |
6000万及以上(含6000万) |
800,000 |
2.2.2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通过潜在应答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2.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地市级及以上银行分行开出,有效期应与应答有效期一致。
2.2.4以保险形式提交的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单作为有效的应答文件依据,由有经营该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开出。保险公司承担应答人投标违约行为的一切赔偿。
2.2.5户名: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280602680910000395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宁新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85100268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代理商投标时,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投标人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1)需同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2)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对于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年度财务审核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的,招标人将视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该投标人参与相应产品的投标将被否决。
(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详见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标书费支付、发票开取及领取的说明及要求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购买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不日休息);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3号1号楼3单元1361室(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斜对面)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电子邮件获取购买:
资格自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需按照附件2格式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不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标书费支付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银行受理回单及本企业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号:121059208@qq.com(注:邮件发送完毕后向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联系电话:0971-6076557),招标代理公司项目经理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购买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4 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各潜在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招标项目标书费”及招标编号、标号、包号(购买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费支付的汇出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如超过标书发售购买截止时间汇出的将不予受理。
4.5发票开取及领取
附件2格式完整填写发票开取信息,标书发售购买发票在标书递交现场领取。
4.6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3月2日08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两份电子版本请于2023年3月2日10:00前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3号光伏运维基地,谢海青0971-6076557收。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3号1号楼3单元1342室(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斜对面)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下列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
8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81001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宁新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851002683
账号:2806026809100003950
标书购买开具发票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076571
标书购买及答疑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971-6076557
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2.7.xls
附件2 “报名表”
附件2:报名表2.7.docx
附件3“产品清单”
附件3:产品清单2.7.xlsx
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