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惠东县平海镇寨头矿区380万立方米/年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项目生产加工区EPC项目总平图土石方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惠东县平海镇寨头矿区380万立方米/年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项目生产加工区EPC项目总平图土石方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东县平海镇寨头矿区380万立方米/年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项目生产加工区EPC项目总平图土石方工程,招标人为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为惠州交投平海绿色石场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寨头矿区
2.2 规模:主要产品为碎石骨料,设计年开采石料380万立方米/年(988万吨/年)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总平图土石方工程。包括卸矿平台、挖填弃土石方、截水沟、围墙、大门、加工区进场道路、挡土墙、护坡、护栏及全厂桩基工程等。
2.5 标段划分:总图工程。
2.6 其他:本项目为项目业主新建项目,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合法可弃土场地,应自行考察项目所需建设条件,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临时设施,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并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正常生产;中标人需按项目业主相关要求,办理人员机械材料入场、能源介质临时接入和使用等相关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自2021 年10月1 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土石方工程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6其他要求: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多家供应商不能同时投标;当出现以上情况时,取其中报价下浮率最低的有效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做无效标处理;报价下浮率相同的,取其中技术评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参加评标;报价下浮率相同、技术评分也相同(或不存在技术评分的),取注册资金最高的有效投标人参加评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但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任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个。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个人诚信不良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相关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有效期内的企业不良记录、发布有效期内的人员不良记录、失信黑名单发布的信息为准。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1 年10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1 年10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3.15 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中国五矿采购平台的注册网员。登录中国五矿采购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补充(答疑、澄清)。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1000元每份,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由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账户(注明公司全称及用途),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达招标人账户。
递交形式: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凭据加盖公章后于投标文件中递交。
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6120000180001 73895
转账时一定要注明:“总平图土石方工程投标标书费”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购买标书费用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五矿电商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五矿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节庆路七号
联 系 人:刘振国
电话:13647437730
邮 箱:63389940@qq.com
2024年 10月22日
惠东县平海镇寨头矿区380万立方米/年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项目生产加工区EPC项目总平图土石方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东县平海镇寨头矿区380万立方米/年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项目生产加工区EPC项目总平图土石方工程,招标人为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为惠州交投平海绿色石场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寨头矿区
2.2 规模:主要产品为碎石骨料,设计年开采石料380万立方米/年(988万吨/年)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总平图土石方工程。包括卸矿平台、挖填弃土石方、截水沟、围墙、大门、加工区进场道路、挡土墙、护坡、护栏及全厂桩基工程等。
2.5 标段划分:总图工程。
2.6 其他:本项目为项目业主新建项目,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合法可弃土场地,应自行考察项目所需建设条件,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临时设施,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并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正常生产;中标人需按项目业主相关要求,办理人员机械材料入场、能源介质临时接入和使用等相关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自2021 年10月1 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土石方工程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6其他要求: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多家供应商不能同时投标;当出现以上情况时,取其中报价下浮率最低的有效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做无效标处理;报价下浮率相同的,取其中技术评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参加评标;报价下浮率相同、技术评分也相同(或不存在技术评分的),取注册资金最高的有效投标人参加评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但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任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个。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个人诚信不良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相关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有效期内的企业不良记录、发布有效期内的人员不良记录、失信黑名单发布的信息为准。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1 年10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1 年10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3.15 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中国五矿采购平台的注册网员。登录中国五矿采购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补充(答疑、澄清)。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1000元每份,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由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账户(注明公司全称及用途),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达招标人账户。
递交形式: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凭据加盖公章后于投标文件中递交。
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6120000180001 73895
转账时一定要注明:“总平图土石方工程投标标书费”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购买标书费用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五矿电商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五矿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节庆路七号
联 系 人:刘振国
电话:13647437730
邮 箱:63389940@qq.com
2024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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