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康复科电子档案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SY20230002
项目名称: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康复科电子档案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元
采购需求:拟建立一个电子档案系统,实现康复项目功能中的数据与his系统打通,实现“处方信息导入”“康泽心理测评系统结果导入”“病人基础信息查询”“检查报告查询”等功能。(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注:若分公司响应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三院行政办公区112室)】
方式:现场报名后获取。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经办人如为响应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三院行政办公区112室)】。
五、开启及评审
时间: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地点: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三院行政办公区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09:00-09: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
联系方式:0750-3509390,联系人:冯生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7日
项目编号:JMSY20230002
项目名称: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康复科电子档案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元
采购需求:拟建立一个电子档案系统,实现康复项目功能中的数据与his系统打通,实现“处方信息导入”“康泽心理测评系统结果导入”“病人基础信息查询”“检查报告查询”等功能。(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注:若分公司响应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三院行政办公区112室)】
方式:现场报名后获取。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经办人如为响应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三院行政办公区112室)】。
五、开启及评审
时间: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地点: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三院行政办公区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09:00-09: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
联系方式:0750-3509390,联系人:冯生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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