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9( 007)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绍兴市上虞城建集团小微工业园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代建人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过程代建绍兴市上虞城建集团小微工业园项目(EPC),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 2.2 项目概况:项目估算约为20000万元,该项目位于上虞区崧厦镇。建筑规模为用地面积4864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000平方米;其中三至四层厂房11幢面积约68000平方米,六层宿舍楼1幢面积约7600平方米及配套用房。 本次招标估算价:约19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绍兴市上虞城建集团崧厦小微工业园项目(EPC),包括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会务费及专家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填碴、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及安装工程(含水、电、消防、暖通、弱电、抗震支架、电梯、变配电等内容)、专业工程(装修、幕墙(如有)、泛光照明(如有)、智能化、钢结构、通信)、室外工程(围墙、化粪池、道路、室外给排水、景观绿化、室外照明、室外综合管线(包括水、电、通讯、智能化等管线施工)、标识标牌(如有)、室外交通标志(如有)、河道填挖(如有)等内容)等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质保期保修、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 2.4工程类别: /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410 日历天(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 2.6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不低于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设计或施工资质条件: 1)以设计资质投标的投标人符合下列资质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以施工资质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须由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组成且单独具备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单位投标或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注册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2)施工单位投标或以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根据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施工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其他要求 5.1省外企业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有效期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6.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201000167905864000457;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 建 人: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 江东北路638号 邮 编: 312300 联 系 人: 金先生 电 话:1350585357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虞区百官街道德盛路3号锦茂大厦11楼 邮 编:312300 联 系 人:李文杰 电 话:13757518245
2019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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