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润厂区围挡、地面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3.8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ht-c-202359
预算金额73.8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豪183527403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0
公告正文
东润厂区围挡、地面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润厂区围挡、地面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HT-C-202359)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一、招标条件本东润厂区围挡、地面硬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万元,招标人为高邮市经济发展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项目编号:JSHT-C-202359项目名称:东润厂区围挡、地面硬化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价:738900.43元最高投标限价:738900.43元建设内容:东润厂区地面硬化,铲除绿化及路灯移位,厂区围挡等工程。工期:45天。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东润厂区围挡、地面硬化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东润厂区围挡、地面硬化工程: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3-12-2809:00到2024-01-0417:00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电子获取;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城南智慧大厦B座8楼)。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01-1009:30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01-1009:30开标地点: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城南智慧大厦B座8楼)七、其他一、招标条件本东润厂区围挡、地面硬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高邮市经济发展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编号:JSHT-C-202359项目名称:东润厂区围挡、地面硬化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价:738900.43元最高投标限价:738900.43元建设内容:东润厂区地面硬化,铲除绿化及路灯移位,厂区围挡等工程。工期:45天。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3-12-2809:00到2024-1-417:00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电子获取;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城南智慧大厦B座8楼)。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1-1009:30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1-1009:30开标地点: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城南智慧大厦B座8楼)七、其他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7)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2023年9月-2023年11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将上诉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后汇总在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04240631@qq.com,邮箱标题须注明单位名称、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资料通过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会通过电子邮件告知转账方式或采用现场报名。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高邮市经济发展总公司地址:高邮市长兴路2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451726735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邮城南智慧大厦B座8楼联系人:叶豪电话:18352740357电子邮件:1204240631@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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