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俊泽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恒裕0592-21001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9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软件园三期E12地块(勘察“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厦高管计备202317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信息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有 ,招标人为 厦门信息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集美区 11-04 软三片区软三横路与西蔡二路交叉口南侧 。
2.1.2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60115平方米,用地面积36993.435平方米,拟建技术服务办公建筑面积110500平方米以下(含员工厅1200平方米,配备独立母婴室套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10平方米);托育机构一处,套内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附建式开闭所一处,套内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具体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96845.9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60753.32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集美区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费取费标准的通知》(厦集财基【2014】5号文)文件执行,勘察费最高单价不超过200元/米。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结算确认金额为准。 (2)岩土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 40%。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结算确认金额为准。 (3)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 40%。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结算确认金额为准 。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2.2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基坑监测]及后续服务 。
2.2.3招标内容: ①岩土工程勘察:根据地勘点平面布置图、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的要求,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完成相关审核审查,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施工招标及现场施工。②岩土工程设计: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要求,现场踏勘,收集分析已有资料,调查周边建筑物及地下管线情况;编制岩土工程设计方案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估算、概算文件;绘制施工图,提出试验、检测和监测方案,完成相关审核审查;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施工招标及现场施工,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③基坑监测:基坑工程监测方案,完成基坑监测作业,编制监测文件,完成相关审核审查,测点布设、巡视检查、验收记录、阶段性监测报告、监测总结报告,配合施工招标及现场施工,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 。
2.2.4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执行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8 至 2024-02-28 ,每天上午 09时00分00秒 至 12时00分00秒 ,下午 14时00分00秒 至 17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法。
6.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 票决定标法的直接票决定标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万元 。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02-29 10: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字证书解密。
8.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信息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1号B11栋十层
邮编: 361000
电话: 0592-6108663
传真: 无
联系人: 杨俊泽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8号金海湾财富中心3号楼A栋205室
邮编: 361015
电话: 0592-2100106
传真: 0592-2200750
联系人: 林恒裕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0592-26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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