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0]镇江大路水上机场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11-819853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2
公告正文
[0]镇江大路水上机场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JXQ202010022 项目名称 镇江大路水上机场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ZJXQ202010022001001 标段名称 镇江大路水上机场建设项目(陆域部分)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12月4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镇江大路水上机场建设项目镇江大路水上机场建设项目(陆域部分)监理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四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大路水上机场建设项目已由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新审批发备[2019]1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大路通用机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工程地点:镇江新区

3.2 工程规模:综合楼、机库、车库总建筑面积5710㎡,陆侧水泥混凝土道路,长约185m,宽11m,两侧设1.5m宽道肩。

3.3 监理服务期:2020年12月30日至2022年6月10日 总工期:528日历天

3.4 监理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3.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ZJXQ202010022001001

镇江大路水上机场建设项目(陆域部分)监理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资质·航天航空工程·航天航空工程乙级](含)以上且[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

4.2 投标人信用等级:不作要求

4.3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航天航空工程](含)以上工程专业);

4.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4.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4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要求:

□无在监工程

?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数量不超过1个,镇江市外不得有在监工程。

4.4.5 拟选派的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要求:

?不作要求

□在镇江市外区域不得有在监工程

□无在监工程

4.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本招标项目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发生监理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0)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 其他要求:

4.5.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5.2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

4.5.3 履约保证金要求: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34.3分)、监理方案(18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3分)、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奖项(1.2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分)。

5.1 投标报价(34.3分)

方法二:依据镇政建[2015]141号文件的规定,监理费报价方法为:

监理费报价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120.8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80%。且不宜低于基准价×68%,否则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且得零分。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5.2 监理方案(1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

5.2.1 工程概况;表述得当得1分,表述一般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2 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3分)

5.2.3 进度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2分)

5.2.4 投资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2分)

5.2.5 安全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3分)

5.2.6 合同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7 信息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8 组织协调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9 工作制度;制度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10 保修阶段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11 技术建议;表述得当得2分,一般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2分)

5.3 项目监理机构(26分)

5.3.1 总监理工程师(6分)

项目总监注册专业为航天航空专业,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共计6分。

5.3.2 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

    5.3.2.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每有1个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每有1个得3分;共计8分。

    5.3.2.2.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工程)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工程)得3分;共计4分。

    5.3.2.3.造价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3分;共计4分。

5.3.2.4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共计4分。

    注:需提供以上配备现场监理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原件扫描至诚信库);以注册专业为准的,以注册证书中注明的专业为准;以所学专业为准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注册证书延期注册正在办理的,需提供相关单位材料接收凭证原件(原件扫描至诚信库);以上材料原件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

5.4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1.现场常备配备:1.测量设备:有水准仪和经纬仪的得0.6分,有全站仪的得0.9分,有GPS的得1.2.分,最高得1.2分; 2.现场检试设备:配备灰剂量检测仪器与试剂、土工压实度检测仪器的得基本分0.8分,提供烘箱或烤箱、1500g(0.01g) 15kg(0.1g)电子天平的得0.4分,最高得1.2分; 3.现场须配备电脑、打印设备,有的得0.6分,最高得0.6分;

5.5 类似工程业绩(7.5分)

5.5.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受监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得3分;

5.5.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受监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得4.5分。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 同一项目业绩只计取一次得分,按最高分计取。

5.6 奖项(1.2分)

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工程奖项的(如镇江为“金山杯”),得1.2分;

说明:

①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以上要求信息。

②、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5.7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信用考核等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A等级得10分,B等级得8分,C等级得6分,D等级得4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30日00:00至2020年12月04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22日9时30分。(初定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

8.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8.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8.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4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新区扬子江路33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27栋409室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11-80878820

电话:

0511-81985395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1989119

联系电话:

0511-8898053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1989109

10.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

1851252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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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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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镇江大路水上机场建设项目镇江大路水上机场建设项目(陆域部分)监理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四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大路水上机场建设项目已由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新审批发备[2019]1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大路通用机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工程地点:镇江新区

3.2 工程规模:综合楼、机库、车库总建筑面积5710㎡,陆侧水泥混凝土道路,长约185m,宽11m,两侧设1.5m宽道肩。

3.3 监理服务期:2020年12月30日至2022年6月10日 总工期:528日历天

3.4 监理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3.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ZJXQ202010022001001

镇江大路水上机场建设项目(陆域部分)监理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资质·航天航空工程·航天航空工程乙级](含)以上且[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

4.2 投标人信用等级:不作要求

4.3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航天航空工程](含)以上工程专业);

4.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4.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4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要求:

□无在监工程

?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数量不超过1个,镇江市外不得有在监工程。

4.4.5 拟选派的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要求:

?不作要求

□在镇江市外区域不得有在监工程

□无在监工程

4.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本招标项目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发生监理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0)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 其他要求:

4.5.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5.2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

4.5.3 履约保证金要求: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34.3分)、监理方案(18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3分)、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奖项(1.2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分)。

5.1 投标报价(34.3分)

方法二:依据镇政建[2015]141号文件的规定,监理费报价方法为:

监理费报价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120.8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80%。且不宜低于基准价×68%,否则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且得零分。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5.2 监理方案(1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

5.2.1 工程概况;表述得当得1分,表述一般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2 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3分)

5.2.3 进度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2分)

5.2.4 投资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2分)

5.2.5 安全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3分)

5.2.6 合同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7 信息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8 组织协调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9 工作制度;制度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10 保修阶段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1分)

5.2.11 技术建议;表述得当得2分,一般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2分)

5.3 项目监理机构(26分)

5.3.1 总监理工程师(6分)

项目总监注册专业为航天航空专业,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共计6分。

5.3.2 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

    5.3.2.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每有1个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每有1个得3分;共计8分。

    5.3.2.2.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工程)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工程)得3分;共计4分。

    5.3.2.3.造价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3分;共计4分。

5.3.2.4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共计4分。

    注:需提供以上配备现场监理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原件扫描至诚信库);以注册专业为准的,以注册证书中注明的专业为准;以所学专业为准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注册证书延期注册正在办理的,需提供相关单位材料接收凭证原件(原件扫描至诚信库);以上材料原件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

5.4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1.现场常备配备:1.测量设备:有水准仪和经纬仪的得0.6分,有全站仪的得0.9分,有GPS的得1.2.分,最高得1.2分; 2.现场检试设备:配备灰剂量检测仪器与试剂、土工压实度检测仪器的得基本分0.8分,提供烘箱或烤箱、1500g(0.01g) 15kg(0.1g)电子天平的得0.4分,最高得1.2分; 3.现场须配备电脑、打印设备,有的得0.6分,最高得0.6分;

5.5 类似工程业绩(7.5分)

5.5.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受监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得3分;

5.5.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受监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得4.5分。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 同一项目业绩只计取一次得分,按最高分计取。

5.6 奖项(1.2分)

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工程奖项的(如镇江为“金山杯”),得1.2分;

说明:

①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以上要求信息。

②、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5.7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信用考核等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A等级得10分,B等级得8分,C等级得6分,D等级得4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30日00:00至2020年12月04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22日9时30分。(初定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

8.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8.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8.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4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新区扬子江路33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27栋409室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11-80878820

电话:

0511-81985395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1989119

联系电话:

0511-8898053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1989109

10.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

18512527507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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