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城投长江路商业楼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 CA 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城投长江路商业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鑫城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启东市城投长江路商业楼2台电梯(1台客梯兼无障碍电梯,1台货梯兼客梯)的采购与安装及安装所需材料和全部备品备件,估算投资约(含税)40万元。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工程总价应包含电梯设备、安装、验收、监检、总承包配合费、质保期(二年)满后三年维修保养费等一切费用。三大件(曳引机、门机系统、控制柜整件)必须为原厂原品牌。
2.2交货地点:启东市长江路(具体地点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交货期:(1)接到招标人供货所发通知的60日内陆续交货。(2)货到现场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发出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电梯产品生产、安装、维修资格的制造商;
3.4.3制造商具有电梯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客梯A级)【若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为新证,则制造商应具有电梯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客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级别:A级){若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为新证,则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新证)】};
3.4.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电气或机电或机械或自动化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5一个投标人只能对一个电梯候选品牌进行投标,电梯候选品牌、系列详见下表(所投产品必须是所投品牌的最新产品):
序号
品牌
无机房
备注
1
三菱
LEHY-MRL-II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
2
日立
LGE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广州)
3
迅达
Schindler 3000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上海)
4
通力
E Monospace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昆山)
5
蒂升
Meta100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6
奥的斯(OTIS)
Gen3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
7
东芝
SPACEL-E PLUS
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
8
富士达
REXIA-T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廊坊)
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拟投品牌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并将拟投产品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开标十天前报招标人,招标人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型号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中报价品牌、型号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招标人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3.4.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近2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视同围标处理。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3年9月1日09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3年9月1日09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26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2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给予86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公告栏)。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招标人:启东市鑫城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林洋路1099号
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829号东宸酒店二楼
联系人:朱帅燕
联系人:袁冬燕
电话:0513-80792717
电话:0513-83868896
招 标 人:启东市鑫城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负 责 人:
招标代理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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