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工三建安装公司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不锈钢给排水系统劳务标段1采购公告
金额
48.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不锈钢给排水系统劳务询 价采购公告
根据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现对我公司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 总承包项目不锈钢给排水系统劳务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
2、采购编号:ACEG-2024071051001
3、采购内容:不锈钢给排水系统劳务,控制价为48.5万元(含3%税)。
4、工程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以东、宿松路以西、珠江路以南、熔安动力以北。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证书类要求:独立法人、合法存续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施工劳务企 业资质(不分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3、类似业绩要求:/
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如有 不良信用记录,按无效标处理;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中标单位的结果无效;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5天,现 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视为再转包或再分包。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 件。
2、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5000.00元)
3、履约保证金数额:数额:合同总价的 3 %,提交时限:中标后需立即向公司指定账户转账履约保证金 ,返还时间: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四、报价方式
2024年 年8月 月 7日下午 日下午14:30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报价清单扫描件(可以不盖章)及资格要求资料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 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马经理,联系电话:13866792983。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付工,联系电话:0551-65544976。
3、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整体不锈钢管安装施工及调试,并确保满足图纸设计及验收要求。施工范围包括车间二、三的不锈 钢排水管道安装;车间三不锈钢循环给水、回水;所有楼栋的生活生产给水、生活热水(包括不锈钢及塑料管)、热回水;室 外不锈钢循环水及中水系统。工作内容包括预埋预留、开槽补槽、管道、支架、各类阀门(包括波纹管、软接头等)、土方开 挖回填、试压、防腐、冲洗消毒、标识标牌等,其中预埋预留、开槽补槽、支架、各类阀门、土方开挖回填、试压、防腐、冲 洗消毒、标识标牌等不单独列项,请综合考虑在报价内。
4、除明确的图纸设计变更外,工程量及单价均不予调增(如实际安装工程量少于清单量,决算时按实扣减,计时工按现 场实际发生予以结算,中标后单价不予调整)。有设计变更则按实际变更量及投标人中标单价予以计算,拆除的工程量按中标 单价的0.6系数予以计算。
5、除主材外,各种耗材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如各类切割片、焊条、胶布等。施工机械(登高车、曲臂车、叉车)由项
目提供,除此之外其他如劳动车等均由投标人负责。住宿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自行解决。材料到现场需由班组免费配合卸 货至指定堆放地点,不得推诿。
6、本项目工期紧,现场施工难度大,投标人需自行勘探现场,项目抢工时期,投标人投入人员、机械的数量必须满足工 程施工进度的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项目部夜间加班抢工,投标人需考虑抢工期间施工两班倒,此费用不另行增加,中标 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每周必须至少6天全天在现场,项目部将对该负责人进行考勤,每周到岗不履约的一次罚款3000元;超过 3周不按要求执行项目部将上报公司招标中心,将该劳务公司拉入黑名单。
7、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人证合一,焊工必须持有效焊工证作业。
8、发包方将电源送至施工现场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之后的所有用电线缆(需5芯电缆)、用电设施等均由投标人自行 解决,并安排专业电工进行施工布设。投标人自行负担夜间抢工照明、调试水源、电源等一切辅助工作,并不再另计费用。
9、中标人进场后必须配置不少于一名持有C证的专职安全员。投标人须按照项目部及公司文件要求为现场所有工人购买保 险,此部分费用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
10、招标人将视工程进展情况和履约能力进行考评,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不配合招标人工作指令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 除合同,自行组织施工的权力,同时将该劳务公司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在我公司的投标资格。
11、如发生一起农民工到劳动局投诉的,招标人有权将该劳务公司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在我公司的投标资格。
12、投标人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其他班组造成投标人成品的损坏等,则投标人应自行与其他班组友好协商解决,并保 证验收合格,招标人不做任何补偿。投标人不得故意拖延不处理及不及时恢复,如有此类情况出现,则项目有权对其进行处 罚。
13、投标人必须服从项目的各项管理及施工要求,否则项目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14、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实名制管理、三级教育、工人合同签订相关事宜)。
15、特别提醒: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 串通投标。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
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支付月进度的9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7%,竣工质保期 2 年后付清余款(无
息)。
2、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
发票。
八、重要提示
8.1如遇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按安徽建工电子化招标平台系统自动判定的排名第一确定为中标单位。
8.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则招标人按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以上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
何异议。
8.3若投标单位在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的报价单价格与“参与报价”线上价格不一致,则取其低价作为评标价。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
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 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 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8.6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 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8.7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8.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清单(可以不盖章)及资格要求资料的;(2)、投标单位修改报价清单内容进行报价的;
(3)、投标单位不满足询价公告第二条“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资格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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