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冀公路通行费函〔2024〕159号 批准实施,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以 冀交招核字[2024]E015号核准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双盲形式评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的机电工程包括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及配电设施等,智慧提升重点内容包括综合管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收费服务系统、出行服务系统、数字支撑系统等。该项目采用机电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分开招标的方式,项目集成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对其配套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2.1.1交货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6月,2024年7月底前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2.1.2交货地点: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工程施工沿线,买方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机电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检验、保管、培训、 配合安装及调试、提供技术支持、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并向机电工程施工单位提供设备的安装尺寸、安装所需的机柜容量,配合机电工程施工单位完成联合设计与评审及交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本次机电设备采购招标范围为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的部分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设备数量情况如下:
1标段:雷达设备标,包含毫米波雷达(600米)126套、毫米波雷达(500米)67套、网管1套、合流区雷达13套、雷达管理服务器2套;
2标段:雾区诱导设备标,包含行车安全智能诱导装置(边缘标)840套、现场控制主机3套、诱导轮廓标1300个、现场主控制器13套、河流区预警系统软件1套;
3标段:情报板设备标,包含告知组合屏(节能型)1套、门架式可变情报板(节能型) 22套、F型可变情报板(节能型)24套、收费站站前F型可变情报板(节能型) 3套、合流区情报板13套;
4标段:三层交换机设备标,包含核心交换机4套、万兆交换机10 套、千兆以太网交换机4 套、视频交换机2台;
5标段:收费机器人设备标,包含入口车道机器人(嵌入式)1套、入口车道机器人(独立式)3 套、出口车道机器人(嵌入式)1套、出口车道机器人(独立式)5套、收费站移动终端/便携机4台。
注:同一设备类别必须为同一品牌(一标段雷达管理服务器及网管;五标段便携机除外),具体技术参数详见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对 5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5 个标段。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5)同一设备类别中所含的设备只能为一个制造商的产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设备类别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及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设备类别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8日上午09:00至2024年5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 10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周靖、李聪康、李春泽、王嘉惠
电 话:0311-66726762、0318-69416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刘严如
电 话:0311-83086970、18632190282
电子邮件:hbctxm2c@vip.163.com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1)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具备如下资质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可以是国产设备制造商或进口设备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总代理)。 (2)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应具备如下资质的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应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其代理的制造商必须满足对上述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低于:一标段600万元、二标段400万元、三标段600万元、四标段100万元、五标段15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高速公路机电项目设备供货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机电项目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1 |
近3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的高速公路雷达设备的供货业绩。 |
2 |
近3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的高速公路雾区诱导设备的供货业绩。 |
3 |
近3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的高速公路情报板设备的供货业绩。 |
4 |
近3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高速公路三层交换机设备的供货业绩。 |
5 |
近3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的高速公路收费机器人设备的供货业绩。
|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能够体现满足上述要求的各项信息。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的优先;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
2.1.1… 2.1.3 |
形式评 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供货期、质量标准等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无分包计划。 (7)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投标文件中投标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加注“★”号的重要技术条款(参数)和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2)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1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的制造商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暗标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对暗标编制的相关规定编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1)评标价格调整方法:无。 (2)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暗标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对暗标编制的相关规定编制。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