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中医医院医疗康复养老建设项目(一期)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0月30日
安化县中医医院医疗康复养老建设项目(一期)地基基础工程
检测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安化县中医医院
供应商(乙方):南京东大自平衡桩基检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中医医院医疗康复养老建设项目(一期)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安化财采计[2020]125号
3、采购内容:采用静载(自平衡法)、钻芯检测、声波透射法、低应变法检测;。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42360.00元
大写:玖拾肆万贰仟叁佰陆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随施工进度。
地点:安化县
四、付款:
1、本项目结算价:如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最终结算按单价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肆拾柒万壹仟壹佰捌拾元整(¥471180.00元);乙方完成检测项目并提交正式检测报告经结算后三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余款。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相关设计资料、施工记录、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场地三通(水、电、路),保证乙方仪器设备顺利进场
(3)对自平衡检测后的工程桩进行荷载箱注浆,保证工程桩的正常使用
2、乙方责任
(1)根据相关资料和要求编制检测方案
(2)提供检测所需的自平衡荷载箱等测试仪器设备,保证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3)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 提供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自平衡荷载箱及其他检测元器件的安装等
(5)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驻检测人员到场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6)现场检测完毕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4份正式检测报告。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柒份,发包人持肆份,承包人持贰份,备案壹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0 年10月29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化县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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