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宁县竹乡振兴农业有限公司专用粮收储调运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39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hb-2022-07-002
预算金额39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市中诚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831-4593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5
公告正文

第一章磋商邀请

宜宾市中诚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宁县竹乡振兴农业有限公司委托,拟对长宁县竹乡振兴农业有限公司专用粮收储调运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HB-2022-07-002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竹乡振兴农业有限公司专用粮收储调运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长宁县竹乡振兴农业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宜宾市中诚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2.预估价:390万元(大写:叁佰玖拾万元整);3.单价:①计划水稻5000吨,400元/吨(含税);②红粮2500吨,760元/吨(含税)。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1.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在临时收储点收购高粱和水稻,并协调车辆和搬运工;2.负责粮食仓储安全、防霉、防虫、熏仓等;3.按照五粮液集团公司收购计划,分批次调运至五粮液集团公司指定地点等相关服务内容。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按本磋商文件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2年07月13日至2022年07月19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宁县双诚砂浆4楼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原件)至长宁县双诚砂浆4楼联系“0831-4593177”购买磋商文件。

未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长宁县双诚砂浆4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县竹乡振兴农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宁县长宁镇工业园区B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08119809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市中诚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1860120000034389

通讯地址:长宁县双诚砂浆4楼

邮编:6443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31-459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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