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城市2022年城市燃气户内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3.6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381-00100
预算金额73.62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2-3596669
招标代理机构海城创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琪0412-322618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海城市2022年城市燃气户内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1-26 至 2022-12-02
撰写单位: 海城创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琪

   (海城市2022年城市燃气户内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2022年城市燃气户内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381-00100
项目名称:海城市2022年城市燃气户内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36,200.00
最高限价(元):736,200
采购需求:查看
海城市2022年城市燃气户内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工程位于海城市,对燃气户内工程和液化气户内工程施工进行监理。燃气户内工程71000户,更换燃气长寿命软管71000户,安装燃气报警器71000户,安装燃气自闭阀71000户;液化气户内工程:更换液化气长寿命软管209727户,安装液化气报警器209727户,安装液化气自闭阀209727户。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保修以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供应商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0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递交同时执行,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承诺函(格式自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号码标注错误或者通讯不畅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评标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鞍山市海城市卫士南路19号
联系方式: 0412-3596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海城创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113-s2清华木业5楼
联系方式: 0412-3226188
邮箱地址: 574433101@qq.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 海城创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921008010024081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琪
电  话: 1852412272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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