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中标公告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214-cxlt-g2024-0004
预算金额495万元
招标联系人万晓燕13812537190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莉15651907773
中标公司无锡洁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214-CXLT-G2024-0004
二、项目名称: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俭、殷建钢、肖璐宁、杨建军、万晓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500万-1000万费率为0.45%;在此基础上打七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26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锦鸿路1号
联系人:万晓燕
联系电话:13812537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星洲电子商务园3-202
联系人:朱莉、刘娟
联系电话:15651907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莉、刘娟
电话:1565190777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无锡洁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320214MA272C2Y1Q | 兴昌南路299号2号楼209 | 92.49(均分制) | 49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 服务范围:采购范围内的建筑装修垃圾的分类、打包(如需)、装载、运输、消纳、再生资源利用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俭、殷建钢、肖璐宁、杨建军、万晓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500万-1000万费率为0.45%;在此基础上打七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26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锦鸿路1号
联系人:万晓燕
联系电话:13812537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星洲电子商务园3-202
联系人:朱莉、刘娟
联系电话:15651907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莉、刘娟
电话:1565190777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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