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09-0339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部分楼层(39层、40层)装饰工程(项目编号:JG2023-09-0339)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答疑澄清: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部分主材价格与市场采购价差距较大,为保证工程质量,请贵司审核给予调整;相关材料详见以下附件内容;

序号

主材名称

单位

控制价(不含税)

市场价(不含税)

1

镀锌钢材

T

4531

4800

2

325水泥

T

376

430-440

3

中(粗)砂

T

165

195

4

加气混凝土砌块 600×240×150



7.65

8.5

5

9.5mm厚石膏板



8.43

9

6

9mm阻燃板



11.51

23

7

12mm阻燃板



15.94

36

8

15mm阻燃板



21.25

41

9

5mm自吸式地胶板



75

400-450

10

钢质防静电地板(含支架)



163.73

200

11

无纺布壁布饰面



42.55

80

12

A级白色软膜



40

100-120

13

保洁、空气质量检测和治理



4

25

回复:不予调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招标中控制价部分清单综合单价与市场含施工综合单价差距过大,为确保工程品质质量,请贵司审核给予调整;具体详见以下附件内容;

序号

清单内容

单位

控制价综合单价(不含税)

市场价综合单价(不含税)

1

防火玻璃门

m2

315.08

500-550

2

高架地板(成品)

m2

180

220-300

3

墙面木纹钢板T0.8mm镀锌钢板背衬12mm厚金属铝瓦楞,PVC覆膜

m2

302.71

450-500

4

无纺布壁布饰面

m2

56.93

80-100

5

1mm厚宝钢热镀锌钢板

m2

86.11

200

6

2mm厚烤漆板

m2

141.62

240-280

7

白色无机涂料一底二面(墙体及石膏板吊顶)

m2

6.02

10

8

装饰施工范围内裸顶区域设备管线喷涂

m2

6.02

20

9

8+8mm厚防火钢化玻璃

m2

393.07

550-600

10

护窗栏杆

m

154.63

300

11

玻璃隔断

m2

236.51

300-350

回复:不予调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范本中关于本工程付款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70%,过程无预付款及进度款,施工单位垫资资金压力大且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工程款支付是否可调整为按月进度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付至合同价款的 85%,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请审核调整;

回复:不予调整,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量材料及垃圾清理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控制价及清单未给予相关费用及清单,需调整清单及控制价内容,请明确;





回复:不予调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图片所涉及工具材料为相邻标段施工单位所有,已要求其自行移除。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9层及40层拆除工程合计费用约16000元,控制价原加砌块墙体拆除及外运单平方造价约18.4元/㎡,实际拆除及清理外运单平方成本约50-55元/㎡,费用相差巨大不符合市场行情,需调整相关控制价,请明确;

回复:不予调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目涉及临近楼层(38 层、41 层)及核心筒内(公共卫生间、前室、楼梯间、电梯厅)已精装完成区域改造,是否仅针对影响本次招标范围内装饰施工局部零星拆改,非影响本次装饰施工区域拆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请明确;

回复:影响本次招标范围内装饰施工局部零星拆改在招标范围内,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结合现场实际综合考虑报价

7、招标文件要求消防改造工程确保消防验收通过,原土建消防验收是否已经通过验收,本次消防验收范围是否仅针对39/40层消防改造部分进行验收,是否需单独对39/40层本次招标装饰范围内工作内容进行消防验收,请明确;

回复:原一次消防已验收完成,本次仅指39-40层二次消防改造部分

8、招标清单中墙体拆除及原装饰拆除平面图无,需提供相关图纸,否则无法确认拆除范围及清单工程量;

回复: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9、本次招标的智能化系统是独立的还是需要接入大楼原有系统。

回复:独立

10、主要材料品牌表中第52项“会议预约管理系统” 表述太宽泛,品牌无法确定,能否中标后根据实际提供。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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