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九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晓科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斌0319-21376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九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九标段) 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沙审批招标核[2024]41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沙审批审[2024]157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沙河市。 2.1.2建设规模:复修挡墙3处:孔渡线、固坡线、刘石岗-良庄,共计1.898km。 2.1.3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财务能力、设备、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1年09月0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相关业绩;

3.1.3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近 1 年(2023 年 09 月 0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有近两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有近两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9 00:002024-10-03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供应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联系人:张晓科,受理电话:0319-8788595);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斌、刘瑶,受理电话:0319-213760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沙河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9-8788585

电子邮箱:hbshjtj@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九标段)中标人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沙河市人民大街 地址: 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西大街燕云台31综合楼
邮编: 054000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张晓科 联系人: 张斌、刘瑶
电话: 0319-8788595 电话: 0319-213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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