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岫岩县2022年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79.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323-00004
预算金额79.5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2-7628318
招标代理机构岫岩满族自治县玉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世超0412-7840050
中标公司北京圣世原林科技有限公司7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岫岩县2022年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323-00004
二、项目名称:岫岩县2022年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岫岩县2022年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圣世原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6号楼4-129
中标(成交)金额:7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岫岩县2022年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项目
服务类
名称:岫岩县2022年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项目(C07010200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全县范围内设置600块样地,其中:300块对照,300块实施作业。包括:1、抚育间伐促进林木生长(190块);2、柞蚕场改培果材兼用林或诱导针阔混交林(40块);3、林冠下造林形成复层异龄林(40块);4、补植补造修复退化林分(30块)。从而达到提升林业碳汇能力,完善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
服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完成项目
服务时间:履约期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的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波、于志红、陈放、皇甫静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岫岩县2022年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9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原名:岫岩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迎宾路(北)
联系方式:0412-7628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玉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岫岩镇阜昌路北段(鞍山银行斜对过)
联系方式:0412-7840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世超
电 话:0412-7840050
十、附件
采购文件:林业中心碳汇-招标文件.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jpg
一、项目编号:JH23-210323-00004
二、项目名称:岫岩县2022年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岫岩县2022年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圣世原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6号楼4-129
中标(成交)金额:7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岫岩县2022年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项目
服务类
名称:岫岩县2022年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项目(C07010200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全县范围内设置600块样地,其中:300块对照,300块实施作业。包括:1、抚育间伐促进林木生长(190块);2、柞蚕场改培果材兼用林或诱导针阔混交林(40块);3、林冠下造林形成复层异龄林(40块);4、补植补造修复退化林分(30块)。从而达到提升林业碳汇能力,完善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
服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完成项目
服务时间:履约期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的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波、于志红、陈放、皇甫静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岫岩县2022年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9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原名:岫岩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迎宾路(北)
联系方式:0412-7628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玉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岫岩镇阜昌路北段(鞍山银行斜对过)
联系方式:0412-7840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世超
电 话:0412-7840050
十、附件
采购文件:林业中心碳汇-招标文件.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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