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海委进洪闸、第六堡(二)2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5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zswztdsjjl/ht-2023-01
预算金额12.59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菲菲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林凯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海委进洪闸、第六堡(二)2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SWZTDSJJL/HT-2023-01
项目名称:海委进洪闸、第六堡(二)2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9万元
最高限价:12.59万元
采购需求:海委进洪闸、第六堡(二)2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海委进洪闸、第六堡(二)2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进行监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降水蒸发观测设施、生产业务用房等;购置压力式水位计、称重式雨雪量计、E601自动蒸发器、走航式ADCP、无人遥控船等设备共计38台(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本监理合同段工程预计开工日期为2023年9月1日,预计建设周期为10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或水工建筑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并应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3年8月18日14时30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购买采购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hao_linkai@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海委政务门户网站(www.hwcc.gov.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南
联系方式:于菲菲,02287992371转6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02223266688转820、13332029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林凯
电话:02223266688转820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7日
海委进洪闸、第六堡(二)2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SWZTDSJJL/HT-2023-01
项目名称:海委进洪闸、第六堡(二)2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9万元
最高限价:12.59万元
采购需求:海委进洪闸、第六堡(二)2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海委进洪闸、第六堡(二)2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进行监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降水蒸发观测设施、生产业务用房等;购置压力式水位计、称重式雨雪量计、E601自动蒸发器、走航式ADCP、无人遥控船等设备共计38台(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本监理合同段工程预计开工日期为2023年9月1日,预计建设周期为10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或水工建筑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并应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3年8月18日14时30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购买采购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hao_linkai@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海委政务门户网站(www.hwcc.gov.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南
联系方式:于菲菲,02287992371转6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02223266688转820、13332029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林凯
电话:02223266688转820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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