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瑞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直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直接采购公示表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因车辆4S店各项维修保养费用为全国统一指导价,且对重要零部件维修有不可替代专利技术,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浙交投〔2021〕252号第三十八条第三点规定“为保证采购项目与原有采购项目技术、功能、服务一致或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故选择各品牌车辆4S店作为定点维修服务单位。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 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温州鑫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苍南华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320号一楼、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园区。
五、公示期限: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7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交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888号中海发展大厦T3 10F
电话:0571-87186863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长宁路310号恒信财富大楼6楼
电话:0577-58103531
一、采购人 | 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二、项目情况 | |
1.项目名称 | 关于瑞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
2.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20.8万元 |
3.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 为满足瑞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需要,瑞苍指挥部4辆业务保障车辆,系长城哈弗2辆、大通2辆,拟采购定点维修、保养单位。两品牌合同预算均为10.4万元(具体费用按实结算),实施时间预计为2年(2023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实施地点为温州市境内。 |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因车辆4S店各项维修保养费用为全国统一指导价,且对重要零部件维修有不可替代专利技术,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浙交投〔2021〕252号第三十八条第三点规定“为保证采购项目与原有采购项目技术、功能、服务一致或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故选择各品牌车辆4S店作为定点维修服务单位。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 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温州鑫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苍南华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320号一楼、苍南县灵溪镇示范工业园区。
五、公示期限: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7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交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888号中海发展大厦T3 10F
电话:0571-87186863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长宁路310号恒信财富大楼6楼
电话:0577-5810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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