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电缆隧道火灾实验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ztj-dl-202308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招标联系人许晓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帆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电缆隧道火灾实验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202308001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电缆隧道火灾实验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80.0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电缆隧道火灾实验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主要项目内容为对原电缆隧道火灾实验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融合已有的傅里叶气体红外分析仪,增设总碳氢分析系统、氢气分析系统、对流热释放系统、锂电池加热装置等模块,升级改造后形成电缆、锂电池燃烧综合测试平台,除满足电缆火灾基本测试需求外,还可实现锂电池模组、簇级的量热、烟气组分等性能测试的实验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设备开发完成送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盖章复印件。 B. 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提供2022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方式:现场或电汇方式(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01650472052502173)购买招标文件,如采用电汇方式,付款后将付款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qqb@mzba.net.cn),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刘帆,联系方式:022-23611619-80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 号
联系方式:许晓元,022-23383501-2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联系方式:刘帆,022-23611619-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晓元
电 话: 022-23383501-2421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电缆隧道火灾实验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202308001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电缆隧道火灾实验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80.0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电缆隧道火灾实验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主要项目内容为对原电缆隧道火灾实验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融合已有的傅里叶气体红外分析仪,增设总碳氢分析系统、氢气分析系统、对流热释放系统、锂电池加热装置等模块,升级改造后形成电缆、锂电池燃烧综合测试平台,除满足电缆火灾基本测试需求外,还可实现锂电池模组、簇级的量热、烟气组分等性能测试的实验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设备开发完成送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盖章复印件。 B. 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提供2022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方式:现场或电汇方式(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01650472052502173)购买招标文件,如采用电汇方式,付款后将付款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qqb@mzba.net.cn),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刘帆,联系方式:022-23611619-80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 号
联系方式:许晓元,022-23383501-2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联系方式:刘帆,022-23611619-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晓元
电 话: 022-23383501-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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