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弘德北路工程(禅港路至罗务路)项目(禅城段)配套10kV电力设施迁改工程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金额
1620.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20.12万元
招标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工0757-82321555
中标公司广东创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620.12万元
中标联系人郭文宗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弘德北路工程(禅港路至罗务路)项目(禅城段)配套 10kV 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 ||||||
弘德北路工程(禅港路至罗务路)项目(禅城段)配套 10kV 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8月17日16时至2023年08月22日16时。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第一候选人 | 广东创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6201243.46 | 郭文宗/粤2442006201104860 | 150日历天/150日历天 | 合格/合格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757-83939837 传 真: 0757-83939837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11楼 邮 编: 528000 投诉接收部门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 / 电 话: 电话:0757-83105869 传 真: / 地 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七楼 邮 编: 邮编:5280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工 电 话:0757-82321555 传 真: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住所申报) 邮 编:528000 | ||||||
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