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sz23-zb052g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2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白鹭绿能充换电场站建设项目(广东第一批次)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深圳白鹭绿能充换电科技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白鹭量势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深圳市白鹭量势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白鹭绿能充换电场站建设项目(广东第一批次)EPC总承包工程;
1.2 招标编号:HCSZ23-ZB052G;
1.3 招标人:深圳市白鹭量势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标段划分:本批次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共包含 2 个项目,分别为坑梓沙田充换电场站、天为峰大厦充换电场站;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最高限价:14,000,000.00元;
1.8 采购需求:白鹭绿能充换电场站建设项目(广东第一批次)EPC总承包工程一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批次项目共包含 2 个项目,分别为坑梓沙田充换电场站、天为峰大厦充换电场站;每个项目分别单独签订合同、独立结算;项目基本情况为:
(1)【坑梓沙田充换电场站】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工业一路8号南面,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场地规划设计3200KVA供配电系统,4台320kW分体式直流充电堆(每台配2套双枪终端)、5台240kW分体式直流充电堆(每台配2套双枪终端)和3台240kW双枪直流充电桩,并配备司机休息室、车辆限位器、消防、监控、照明等辅助设施和配套的土建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天为峰大厦充换电场站】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红花岭路2号,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场地规划设计5600KVA供配电系统,14台240kW直流双枪充电桩、7台3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并配备司机休息室、车辆限位器、消防、监控、照明等辅助设施和配套的土建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2、最高投标限价:14,000,000.00元;其中:  
(1)【坑梓沙田充换电场站】最高投标限价:5,000,000.00元;
(2)【天为峰大厦充换电场站】最高投标限价:9,000,000.00元;
2.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2.4、项目工期要求:
(1)【坑梓沙田充换电场站】:自合同签订日起 60 天(日历天);
(2)【天为峰大厦充换电场站】:自合同签订日起 120 天(日历天);
2.5、合同方式:
(1)单价合同:工程结算时,项目单价按批复后施工图预算单价不做调整,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2)总价合同:工程结算时,除签证变更外,项目总价按批复后施工图预算金额不做调整;
本项目选用方式(2)。
2.6、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的要求,承担充换电场站建设所包含的物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常投运,工程整体移交 (含资料) 等的全部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勘察、施工图设计、场地三通一平 (通水、通电、通路)、设备材料采购、充换电站 (含配套设施) 建设安装及调试、竣工图设计、配合验收及消缺、工程档案整理移交,负责办理备案手续、相关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用电报装及验收手续,青苗及拆迁赔偿,“万马爱充”运营管理系统调试和平台接入等一切与充电站建设相关的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施工资质单位需提供);
3.2 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声明);
3.3 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 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委托的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5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声明);
3.6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声明);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声明);
3.8 不允许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声明);
3.9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3.10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 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行业 (变电 工程、送电工程) 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5楼1503室。
4.3.方式:现场购买或非现场购买。现场购买: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如非现场购买,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将前款有关资料、汇款单及《投标报名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szhcjl.bibeinfo.com/downloads/detail/279)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资料接收电子邮箱。
4.4.投标报名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0755-82723041转531;投标报名资料接收电子邮箱:zhangning0330@dingtalk.com
4.5.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元;若邮购,邮费到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备注:(1)非现场购买方式,请投标人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报名费时在备注中注明“公司简称及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费对公账号信息:
开户行:光大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户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39050188000083280
(2)如需开具报名费发票,请自行下载《开发票申请表》并填写信息完整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开发票申请表接收电子邮箱。
(3)开发票申请表接收电子邮箱:1262981388@qq.com
(4)《开发票申请表》(http://szhcjl.bibeinfo.com/downloads/detail/291)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1001第一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采购公告查询:
深圳合创招标网 http://szhcjl.bibeinfo.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80,000.00元。
2、递交截止时间:
现金形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处),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保函形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有效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封装递交。
3、请投标人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八、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深圳市白鹭量势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24层
联 系 人:郑经理
电    话:13724212913
九、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工、邝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  话:0755-88605175转504、506
传  真:0755-82723041
开 户 行:光大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户    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账    号:39050188000083280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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