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海口市汇景华庭铺面S-82、新港路铺面7-25等2项资产分别再次招租
项目编号
QY202409HN1166-1
如未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标的简况
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挂牌价
(月租金/元)
竞买保证金
(元)
加价
幅度(元)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2024年
12月31日)
1
汇景华庭铺面S-82
395.42
26,889.00
50000
200
9:00
2
新港路铺面7-25
109.36
5,687.00
10000
50
9:10
租赁期限
5年
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2号为三个月免租装修期,其他为一个月免租装修期,装修期含租赁期内。(若原租户竞得,不享有装修期)
租金递增方式
租赁期内,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需按月交付租金,由承租方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租赁押金
按首年3个月租金向招租方交付押金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除标的2号处于空置状态,其余处于不定期租赁中,并给予原承租户优先权
标的概况
1、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均已达“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燃气) ,水电供应保证率高,基础设施完善。
2、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整体较完善。
租赁用途
1、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铺面所在社区、物业有相关要求的(如不能经营餐饮等),也需遵循相关要求。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应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大事项说明
1、新港路铺面7-25号铺面为铁皮房,存在漏水问题,台风过后卷帘门有损坏,承租方须在使用前完成防水补漏维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招租方将提供首月三个月租金减免作为补偿。
5、上述招租资产的房屋清退工作由承租方负责。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和知悉该铺面现状情况,自愿按照该铺面现状进行承租。若承租铺面在交付时有其他人员(包括无法清退的原租户或其他人员)或遗留的物品、杂物、卫生垃圾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清理。
6、本次租赁标的,原租户均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标的最终由原租户竞得,不给予装修期。若非原租户竞得,给予新承租免租装修期(见上表),装修期含在总租赁期限内。
7、房产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招租的铺面现状已确认。
8、如因政府建设征收、拆迁、单位扩改建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招租方会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并给予承租方一个月的搬迁时间,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招租方概不予赔偿。交易双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的期间结算租金。
9、特别提示:海南产权交易所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面积、权属、瑕疵、标的部分被占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成交后,交易双方如因标的清退工作引起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解决,海南产权交易所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24年5月27日
评估机构
海南国扬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海南省海运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71296X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汤大超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出租方承诺
1、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招租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出租方决策文件
2023年6月27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第15期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省国资委
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承租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租赁押金的支付及结算:《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新承租方应按首年3个月租金数额向招租方交付租赁押金,租赁押金由承租方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新承租方无任何违约和欠税、费等行为,招租方将租赁押金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6、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等各项费用,由新承租方自行承担。
7、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须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8、新承租方负责维护及维修承租物范围内的土地路面,如因土地路面的维护及维修不到位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新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9、新承租方应根据租赁资产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务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新承租方如不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务损害,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
11、成交后,新承租方须签订《房屋及铺面租赁安全责任协议书》,并严格按照该协议书遵照执行。
12、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海口市新港路、海运路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0日17:00止
报名手续
一、竞租人须在2024年12月3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产交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实地踏勘确认书;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于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海南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按五年总租金的2.5%承担。
竞价安排
竞租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段: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具体限时竞价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 4、踏勘确认书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交易一部 耿先生66558010 孙女士 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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