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YSHQ2023-ZB-0202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南园食堂门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9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shq2023-zb-0201
预算金额4.93万元
招标公司盐城师范学院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YSHQ2023-ZB-0201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盐城师范学院
2.工程名称: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南园食堂门店改造工程
3.工程地点: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4.工程规模:工程预算价:49299.76 元,招标控制价为39438.81元。
5.工期要求:10日历天。计划 2023年2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南园食堂门店改造工程包工包料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8.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并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所招标的内容。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均装入投标文件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直接下载。
四、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要求
1. 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金额、暂估价以及规费和税金的计取标准,投标人投标时不得变动和更改,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总价措施项目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行情况自行增加。
2. 综合单价的组成: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 分部分项工程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应依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暂估单价的材料和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4. 暂列金额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名称和金额计取,不得变动和更改。
5. 规费和税金的计取标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规定标准执行,不得变动和更改。
6.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7.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详见附件。
8.《主要设备材料招标人推荐品牌一览表》中的所有设备材料(如有),各投标人投标时无需选择某一具体品牌,但供货时必须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供货。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如在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未提出参考品牌和异议的视同完全认同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推荐品牌。
招标人认可投标品牌的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标书正本中。
五、合同定价与工程结算方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中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竣工结算价=实际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签证独立费(如有)。
3.凡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的,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中标人报价应该包括而未能考虑到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另外结算费用。
4.因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或工程变更,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其综合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执行该单价。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参照该类似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其综合单价依据现行计价文件的规定计算并按照中标时的下浮率同比下浮后进行结算【定额执行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等配套定额,费用定额中区间费率的取中值、人工执行苏建函价〔2020〕115号(区间值的取中值)、材料价格执行 2022 年12月份《盐城工程造价》市场指导价;总价措施项目费一律不予以计取】。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人预算价)*100%,下浮率的计算均需扣除招标人暂列金额、暂估价及其规费和税金。无论变更如何,措施项目费一律不调整。
5. 工作量按实结算。《盐城工程造价》指导价中缺项的材料价格和独立费以现场签证为准,不下浮。
6. 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工程税金、规费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并由省级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了政策性调整,则相应调整工程价款。
招标期间及合同实施期间,涉及人工工资调整的相关政策性、指导性文件一律不予以执行,合同价格不调整。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10日内,付至审计工程款的100%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联系电话:李老师18351286883。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轮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进入谈判程序并由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投标人的第二轮报价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作为评审确定成交的依据,投标人第二轮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总价下浮后得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各清单项的数量不变,单价同比例下浮)。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轮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第二轮最低报价相同的,则再次竞价,如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1.1资格审查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
1.2响应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九、无效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经审查不合格的;
2.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4. 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的;
5. 未交纳诚信保证金的。
6. 经评委现场评议确认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十、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在公示后3日内与我校签订合同。如中标人出现不及时与我校签订合同,或中标人不能按期入场施工、完工,或所供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等导致验收不合格等情况,中标人递交的2000.00元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我校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拒付工程款。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缴纳诚信保证金2000.00元。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凭收据退回﹙不计利息﹚;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即退回。未交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请自带密封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含资质材料)于 2023年2月28 日 下午14:00—14:30送至我校后勤综合楼三楼招标会议室。并交纳购买标书工本费200元/份,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诚信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在交标书时,以微信(或支付宝)非现金方式缴纳。
十二、开标
凡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须带身份证原件于 2023年2月28 日下午14:30 在我校新长校区后勤综合楼三楼招标会议室参加开标会。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希望大道,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
附件:1.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南园食堂门店改造工程清单
2.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3.主要设备材料招标人推荐品牌一览表
特别提醒:
提醒:请响应投标人预留好相应时间,配合做好以下管控措施:
1.招标当天,请响应投标人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到达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西门,并联系邹老师,联系电话:189-2187-9779,由该老师协助投标人在校门口登记后进入校园。
2.响应投标人进入校园时须自行配戴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及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工作。
3.响应投标人进入校园前须在西门外相关工作人员处进行信息实名登记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拒绝进入校园)。
4.响应投标人进入校园后应在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活动,不到非相关场所活动,招标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校园。
5.请响应投标人及时关注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如与前述要求不一致,一律按盐城市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2023年2月23日
招标文件下载: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南园食堂门店改造工程.zip
返回顶部